原标题:执法为人民 上海司法救助帮助困难刑事被害人
保安恪尽职守,阻止违规行驶车辆进入停车场,反被车主驾车故意撞伤,造成轻伤一级。检察机关主动伸出援手,控申、公诉、行装三部门联动,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害人保安老何陷入困境的家庭展开司法救助工作。
46岁的老何是嘉定一停车场保安,2017年9月26日,他像往常一样在停车场出口处站岗。当天18时许,一辆白色轿车欲从出口处进入停车场,此举不仅妨碍其他车辆行驶,也扰乱了停车场的秩序。老何见状立刻上前阻止,轿车司机周某非但不听劝阻,反而与老何发生了争执。无奈之下,老何站在车前阻止车辆前行,周某却在明知老何站在车头的情况下,仍启动车辆前行,撞到老何导致其摔倒在地。经鉴定,老何构成轻伤一级。
2017年12月,该案移送至嘉定检察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办理时发现,老何妻子无业,家中还有父母需要赡养,他本人因伤被停职停薪,家中完全断了收入来源,又因医疗费用不菲且周某明确表示不予赔偿,老何只好四处借款维持生活和治疗。承办检察官主动将老何的情况告知该院控申部门,控申部门审查此案后认为符合救助标准,立即帮助老何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金,该院行装部门第一时间办理,确保老何能在2018年春节前拿到救助金。
随后,该院检察官又马不停蹄地与区法院联系,联系法律援助律师代理何某后续的民事诉讼,帮助何某争取赔偿金。在三方的努力下,周某答应支付部分赔偿金。2018年1月31日,已经顺利拿到2万元救助金的老何带着锦旗来到嘉定检察院,感谢该院“执法为民、雪中送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