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买商业医疗险
据《劳动报》:为解决医保基金结余及看病贵问题,上海将于明年起正式探索用医保结余资金购买商业补充医疗险。记者获悉,市政府于本月22日发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职工自愿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该试点方案将于明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间执行。
试点产品含住院和重疾
《通知》显示,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减轻参保职工自费医疗负担,更好地发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医疗保障作用,根据《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16-2020年)》的要求,现就职工自愿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一、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按照自愿的原则,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为本人购买经保监会批准、市政府同意的商业医疗保险专属产品,具体商业保险公司名单及产品目录,由上海保监局相关部门向社会公布。
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相关产品,可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也可用现金支付。
三、参保人自愿购买产品后,与经办商业保险机构以合同方式来确定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相关行为的责任主体为参保人和商业保险公司。
四、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商业保险机构与基本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必要的信息共事。商业保险公司应定期向市民医保经办机构报送经参保人确认的投保信息。市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将参保人购买商业保险的个人账户资金划转至商业保险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本医疗待遇支出项目中列支。
该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另外记者获悉,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人保健康、平安养老、新华人寿已获准首批试点。首批获准试点产品包括住院自费费用补偿和重疾两个产品。
基金结余补充商业保险
我国职工医保采取“统账结合”模式,即由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组成,保费由职工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就上海而言,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以参保人的年龄、在职和退休的不同情况作为划分标准。在职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保费全部计入本人的个人医疗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保费的30%左右计入个人医疗账户。
而个人医疗账户年末剩余的资金,会按照同期居民一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的利率计息,并计入个人医疗账户历年结余资金部分。
因为上海的医保缴费比例较高,同时对于医保账户的管理也比较严格规范,因此账户资金积累较多。医疗基金盘活以及商业保险筹资,已经具备相应的经济基础。
或成长期护理险资金来源
除了补充商业保险,上海也有意探索将个人账户结余资金用于老年长期护理保险。
基于严重的老龄化现状,上海对老年长期护理保险有迫切需求。但上海医保费率已比较高,很难为这项新增保险项目另行收费,钱从哪儿来就成了另一个迫切的问题。
为贯彻国家关于适当调整社会保险费率要求,上海市自2016年1月1日起进一步降低部分职工社会保险的费率。其中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
上海是全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城市,已经进入深度老龄化。目前,上海市户籍人口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400多万;预计到2020年,户籍老年人口将达500多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