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着力解决当前职称制度难点痛点和堵点 将惠及全市270多万专业技术人才
制图:李洁
日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着力解决当前职称制度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这一改革涉及科技、经济、农业、工业制造、城乡建设、宣传文化、社会事业等多项重点领域,将惠及全市270多万名专业技术人才。
以用为本,分类制定评价标准
职称制度改革,突出“评以适用、以用促评”,力求解决职称评和聘“两张皮”现象。
《意见》提出,把品德放在职称评价的首位,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根据不同系列的特点,完善学历、经历、论文、外语等基本条件,转变过去“一把尺子量到底”的现象。加大工作业绩在职称评价中的权重,注重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合理设置学术技术专业水平条件,转变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课题的现象。推行代表作制度,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不将论文等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长期在艰苦地区和远郊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
畅通六类人才职称通道
《意见》明确,改革将完善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探索在部分领域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解决“只评材料不评人”的弊端,进一步扩大面试答辩的范围和领域,鼓励采用考试考核、考评结合、个人述职、实践操作、业绩展示、量化赋分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对通用性强的系列(专业),探索建立量化评价指标体系,为评审提供参考。
户籍、身份、档案等将不再是职称评定的制约,今后上海将进一步关注、畅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社会组织、自由职业者的职称申报问题。尤其要为六类人才进一步打通职称通道:
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五年内,可通过“直通车”比照国内同类人员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贡献大、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通过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突破学历、任职资历要求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支持和推动高峰人才核心团队成长,高峰人才提出评定意见后,由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确认相应专业技术职称;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创业孵化期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拓展产业工人职业发展空间,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上海还在探索新兴领域评价试点,包括网络文学、社会工作、医学工程、景观造型设计等领域职称评价,同时,还要完善九个系列正高级层级,将稳步推行工程、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工艺美术、中专教师、技校教师、舞台技师、科研实验等系列正高级职称评聘,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推进四大重点领域职称改革
《意见》提出推进科技创新、经济和城乡建设、宣传文化、社会事业四大重点领域职称改革。
对于科技创新领域,深入推进成果转化、应用开发、基础研究等职称分类评价,以业绩、贡献、成果为评价重点,进一步鼓励创新创业以及创意创造;对于经济和城乡建设领域,完善工业、建设、经济等领域职称评审服务和评价标准,适应以互联网+为特色的新科技、新模式、新业态、新经济的发展需要;对于宣传文化领域,适应新媒体创新发展需要,调整完善新闻出版、艺术群文、社科研究职称评价办法,探索网络文学、现代影视创作等人才专业水平评价办法,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对于社会事业领域,完善高校教师职称评聘标准和办法。围绕健康城市建设目标,完善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六位一体”业绩评价办法。推进社区管理、社会救助、司法矫正、卫生服务等社会工作领域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改革。
推进“放管服”改革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需要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
“放”,是指继续下放职称评审权,在全国率先下放市属高校职称评审权,同时将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区县,全面推行听课说课、现场教学等实践评价。
“管”,是指建立上海职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重大政策、重要措施和重点项目。
“服”,是指建立健全职称公共服务体系。充分运用“互联网+人社”,健全职称信息服务、申报服务、评审服务等各项服务功能,让信息多跑路、让专业技术人才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