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从2017年起,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本市职称评审申报的前置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由用人单位结合岗位工作需要自主确定。
根据国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的文件精神,通知要求,要调整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办法,完善岗位聘任条件,优化职称评价办法,突出业绩评价导向。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评审机构可将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纳入评价要素之一,在职称评审中分类制定科学合理的考察评价办法。对于在科技创新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乡村教师、基层社区卫生技术人员、基层农业技术人员,本市选派援藏、援疆等赴对口支援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不高的职称系列和岗位,不作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应进一步强化岗位履职能力、工作业绩、专业技术水平评价。
该通知有效期至2022年1月31日,本市相关规定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该通知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