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相关渠道获悉,上海现行的《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和《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相关操作流程等事宜的通知》在2017年继续有效。不过由于国家部委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需要做相应的调整。
据电动汽车资源网2月20日消息,上海现行的《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和《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相关操作流程等事宜的通知在2017年继续有效,但由于国家部委提出了新的要求,尤其是地方补贴不能超过国家补贴的50%,因此上海市的“暂行办法”和操作流程也需要相应的调整。目前,上海市经信委正会同上海市相关部门加快研究新能源汽车鼓励政策等的调整方案。
上海市经信委副主任黄瓯介绍,目前市经信委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加快研究上海鼓励政策的调整方案,但新政出台还需要一些时间,在政策空窗期,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可以继续申请新能源汽车车型备案,也允许企业预售新能源汽车产品,但需要事先签署一份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