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费类调查显示:市民对物业服务最不满意

2017-04-25 07:57:51|来源:人民网|编辑:彭丽 |责编:刘征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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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上海4月24日电 (唐小丽)物业管理费难收、标准难调、维修基金难用、管理矛盾难解的困境不同程度地存在。近年来,民用物业管理成为新的消费投诉热点,记者今天从上海市消保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海消费者对物业管理公司总体满意度仅为69.7分。上海新消费研究中心副总干事刘波表示,该评分是以往消费类调查评分中满意度唯一低于70分的。

  调查显示,消费者对物业服务不满意的重点在于支出不合理,物业支出不透明,基础服务不到位,出租小区业主车位,群组、野蛮装修、宠物扰民向物业投诉后物业不管或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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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调查数据显示,表示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的消费者中29.0%表示物业公司支出不合理,26.5%表示物业支出不透明,25.5%表示基础服务不到位,24.5%表示物业公司出租小区业主车位,18.4%表示接到投诉后不管或管理不到位,14.1%表示小区内莫名出现与业主不相关的商业设施,12.8%表示小区内发生过失窃。各项分值最低的是接到保修时反应的积极程度,其后依次是物业被投诉时的态度、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小区停车的有序程度、收集小区居民意见的主动程度、维修效果、小区公共设施的完好性、小区的安全程度和小区的清洁度。

  本次调研显示物业管理费与小区的层次相关,每平方米的价格差异并不显著,例如居住在单价低于两万元每平方小区中的消费者表示物业管理费为0.6到2元/平方,居住在单价3-5万元每平方小区中的消费者表示物业管理费为0.8到8.0元/平方,居住在单价高于七万元每平方小区中的消费者表示物业管理费为2.1到8.0元/平方。数据显示,66.3%的被访问者认为物业公司的物业费与其服务不相匹配。76.1%的被访问者表示定时缴纳物业管理费,20.1%表示是不定时缴纳,3.6%表示不缴纳物业管理费,0.2%则拒答。

  专家介绍,目前市场上主流的物业收费模式还是与业主住房面积挂钩的包干制,也就是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这种方式操作简单,但这种模式下物业公司可以采用降低服务标准来确保自身利益,而业主则处于弱势地位,业主唯一有效的维权手段就是暂不缴纳物业管理费。

  对于业委会的调研数据显示,3.1%的受访者表示完全不了解本小区业委会的运行情况,13.7%的受访者表示不太清楚本小区业委会的运行情况,37.3%的受访者表示对本小区业委会的运行情况了解一般。对于加入业委会的意愿,非常想和比较想的受访者仅占32.4%,不足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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