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城今年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2017-03-13 08:23:42|来源:东方网|编辑:陆晟琦 |责编:刘征宇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日前发布《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今年起本市全面实行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若单位生活垃圾不分类则不予收运。

  方案实施范围一是公共机构,主要包括党政机关、学校、医院、车站、机场、公共体育场馆等各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二是企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宾馆、饭店、商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用写字楼管理企业以及快递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各类企事业单位。

  各单位在每年第一月内(新开业单位应当在开业后七日内)进行生活垃圾处置申报,按实申报单位生活垃圾(包括干垃圾、湿垃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等)产生情况。然后,单位所在区绿化和市容管理机构(部门)将依据单位性质,审核单位申报的各类生活垃圾产生情况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并提供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若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开展有效,依据区内收费减免政策,可减免部分垃圾处理费。对拒不执行单位垃圾分类容器设置、垃圾分类源头投放管理的,将移交城管执法部门予以行政执法处罚。

  [提示]

  生活垃圾不分类不合格

  只要有一条满足就不收

  ●各类垃圾中明显出现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生物、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物质,即为不合格。

  ●湿垃圾中目测不得含有有害垃圾,纸类、橡塑类、纺织类、砖瓦陶瓷类、玻璃类、金属类等不易分解的杂质;每桶(240L)以上杂质数量超过3个或有害垃圾数量达1个即为不合格。

  ●有害垃圾原则上不得含有其它品种的垃圾。

  ●干垃圾中不得含有有害垃圾、餐厨垃圾,目测干垃圾中含有有害垃圾3个以上、或明显含有大量餐厨(湿)垃圾,即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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