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300余万张电动车临时号牌失效 有效期为3年

2017-03-02 08:59:37|来源:解放日报|编辑:陆晟琦 |责编:刘征宇

  车主袁先生的车仍挂着过期临牌,交警对其教育后处以50元的罚款。本报记者蒋迪雯摄

  2014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三年前经市民申领发放的300余万张电动车临时号牌昨起失效。临时号牌失效首日,上海多个区的公安交警部门上路执法,对无牌车、超标车、失效临时号牌车上路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针对近日来大排长龙的非机动车上牌点,各区公安交警部门则推出便民措施减少排队等候时间。

  不过记者走访发现,部分地区仍有无牌超标车在道路上行驶。一些业内人士坦言,针对量大面广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在管理和执法上存在一系列难题,需要集中各方资源和力量进行破解。

  当时上牌就告知有效期3年

  据了解,当时申领临时号牌的电动车,全部为不在上海电动车管理目录中的超标车和无法证明合法来源的电动车,这些车按照规定无法取得合法正式号牌,不能上路行驶,临时号牌是一项“过渡性措施”。

  昨天上午,虹口公安分局交警支队联合辖区各派出所,在虹口区8个路口设卡,针对无牌无证非标电动车及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展开整治。上午10时30分左右,在虹口龙之梦商场门口,交警会同属地派出所民警一起对过往非机动车进行检查。截至中午12时,交警在该检查点查处非标电动车20余辆。

  “我不知道有这个规定!”整治现场,有车主声称不知道相关法律规定。但事实上,三年前设置这一“过渡性措施”时,每个申领临时号牌的电动车车主都要填写申领材料,无法证明合法来源的车主还书面承诺来源合法,上牌点工作人员曾逐一告知临时号牌有效期只有3年。

  “我这个车刚买的,是合法的啊,为什么不能开?”市民李女士骑着刚买的电动车被交警拦下,她说已将原本非标车置换为合规新车,并出示购车发票。交警告诉李女士,电动车虽合规,但应尽快申领车牌,无牌无证的合规车也不能上路行驶。

  快递员交通违法与考核挂钩

  随着快递、外卖行业兴起,这些依赖电动车工作的行业也成为违规电动车聚集、电动车违法高发的重点行业。昨天现场整治中,虹口交警联系送餐公司负责人现场配合执法,一旦发现该公司送餐员仍在使用非标电动车的,先由交警处罚,再由公司登记责令其整改,置换可合法上牌的电动车。

  昨天,浦东新区公安交警也与辖区近80家邮政快递、外卖企业签订《2017年浦东新区快递企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书》,企业则与快递员签订《快递外卖企业员工交通安全承诺书》。据浦东交警支队车宣大队大队长路炜介绍,浦东新区公安交警部门将与这些企业建立沟通反馈机制,一旦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将反馈企业,作为企业考核、录用员工的指标。

  人性化措施缓解上牌点压力

  昨天,在普陀区礼泉路上的非机动车上牌点,仍有不少市民排队等候申领非机动车号牌。

  记者在现场看到,有民警走到排队的市民中间,检查他们的材料,“我们这个环节是预检,看车主的材料是否合法齐全,减少后续检查时间,也避免因材料不全而无效排队。”

  “2月28日晚上办事窗口开到20时30分。”记者从普陀公安分局了解到,除延长窗口时间,公安交警部门还抽调警力支援窗口,设立排队叫号制度,并登记核对身份证号后四位,以打击排队“黄牛”等现象。针对近期前来申领号牌的电动车大增,公安交警部门还安排警力对礼泉路沿线通行车辆进行临时引导。

  街头仍不时可见无牌电动车

  记者昨天在街头走访发现,仍有一些悬挂临时号牌或无号牌的电动车在行驶。

  昨天上午10时许,记者在上大路农工商超市门口看到,一名快递员正从一辆小型电动车上卸下包裹,投递到代收点。记者注意到,停靠在路边的电动车没有悬挂任何号牌,一两分钟后,又一辆快递的电动车驶来,同样没有悬挂任何号牌。记者在上大路、沪太路路口观察,10分钟内先后驶过20余辆电动车,7辆没有牌照。中午11时许,正是外卖员送餐的高峰,记者在延安中路及周边道路上看到,绝大部分电动车都挂上了蓝色的正式号牌,不过也有少量无牌电动车上路。在延安中路、铜仁路路口,一名载着“饿了么”保温箱的外卖员骑着一辆成色较新的无牌电动车匆匆驶过。

  不少一线交警表示,相对机动车违法管理,处罚非机动车难度很大。希望相关部门制定符合实际的操作规范,与相关部门建立联系机制,让一线处罚“有依据有底气”。

  变末端打击为全链条治理

  在对超标电动车上路的整治中,不少车主称其车辆是新近才买的。随后,记者走访了部分电动车销售点发现,超标电动车仍有销售。

  《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因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而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在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第八条明确指出,销售者应当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现行有效的产品目录,并通过店堂告示、销售凭证中载明等方式,向消费者承诺其销售车辆已纳入产品目录,符合本市登记上牌条件。

  “这意味着在上海销售超标车本身就是违法违规的。”在法律界人士看来,按照《办法》规定,工商、质监等部门在管理非机动车方面都有责任,应该变末端打击为全链条治理,各司其职,明确责任,让问题在成形前解决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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