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劳动报》报道,过年收压岁钱,是小朋友们最期待的事情了。不过年仅11岁的小男孩涛涛却很郁闷,父母离婚后,78岁的奶奶分多次把自己卡里的4万多压岁钱取走了,为了讨回这些钱,他将奶奶告上了法庭。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判决涛涛的奶奶向其返还压岁钱及生日礼金共计4.5万元。日前,二审法院支持了原审判决,本案目前已经生效。每逢春节、生日,长辈们都会给涛涛压岁钱,尤其是奶奶,每次给的数额都不小。母亲朱女士将这些压岁钱存进一张涛涛名下的银行卡里。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最先动用卡里资金的居然是涛涛的奶奶施老太。
原来,这张卡虽然是以涛涛名义办理的,却一直在施老太手上。2014年7月份,涛涛10岁生日刚过完没几天,父母离婚了,涛涛跟随母亲生活。短短几天内,施老太分多次把卡里的钱全取走了,共计4.5万元。
朱女士多次向施老太讨要这些钱,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她带着11岁的涛涛把78岁的奶奶告上了法庭。法庭上,涛涛和朱女士称,这些钱都是涛涛从小到大积攒下的。即使如施老太所说,银行卡里的钱是她存入的,但其自愿将钱款存入涛涛名下的账户,这本身就是一种赠与行为,虽然施老太从来没有向其告知取款密码,但涛涛凭自己的身份信息也能够将这些钱取出来,因此赠与行为已经完成,她无权擅自取款。
施老太却辩称,这些钱并不是给涛涛的压岁钱及生日礼金,而是自己的工资存款,她只是用了涛涛的名义开了户而已。
法官发现,该账户的存款时间十分有规律,都是涛涛的生日或者春节前后,施老太说这是其工资存款的说法逻辑上说不通。何况,在自己有银行卡的情况下,施老太也无法解释为什么不将工资存于自己账下,而要大费周章地存到尚未成年的孙子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