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校修的学分,高校是否也承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9月27日听取关于 《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 (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并审议 《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 (修订草案)》 (修改稿)。为了拓展学习成果互认的途径,此次修法还增加一款规定,探索建立高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等学校学分转换制度。
在此前的审议中,不少委员就建议,在修订草案中明确职业学校教育的贯通培养模式,拓展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习成果互认的途径。经研究,法制委认为,构建 “中职—高职专科—应用技术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相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明确不同学段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定位,有助于培养符合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为此,修订草案修改稿中明确提出贯通培养的要求,并逐步提高高等职业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应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和规模。此外,为了拓展学习成果互认的途径,此次修法还增加一款规定,探索建立高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等学校学分转换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