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出台农村养老服务三年行动计划

2018-04-17 09:32:40|来源:文汇报|编辑:彭丽 |责编:刘征宇

  原标题:上海将出台农村养老服务三年行动计划“不离乡土、不离乡邻、不离乡音、不离乡情”的互助式养老将成主流

  很多人认为上海已经没有农村了,其实不是这样,昨天参加上海电台“2018年民生访谈”栏目的上海市民政局长朱勤皓列了一组数字:在上海的8个郊区和浦东部分地区(24个镇域地区),仍然分布着地域广大的农村,其中既有城镇化的农村———包括85个镇乡,也有纯农地区———包括49个镇乡。

  为什么会谈起农村话题?朱勤皓介绍,市民政局正在研究制定“上海农村地区养老服务美好生活三年行动计划”,准备在2018年到2020年间重点提升农村地区养老服务水平。

  这是非常少见的、专门针对农村地区制定的公共服务政策。朱勤皓坦言,尽管近年来上海农村地区的养老服务颇有进步,但比起中心城区水平还有相当的距离,“可以说还存在短板”。从去年下半年起,市民政局联手其他职能部门,开展了为期大半年的系统性调研,大量走访乡镇、村,广泛听取农村群众、基层干部和专家学者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准备制定《上海农村地区养老服务美好生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可以预见,未来上海的养老公共服务资源将向农村地区倾斜。目前,上海全市703家养老机构中有381家在农村地区,超过总数的一半;农村地区的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基本实现了街镇全覆盖。但这些还不够,据悉,民政部门准备用三年时间,形成镇(街)有“院”、片区(村)有“所”、村(组)有“点”的布局。

  所谓镇(街)有“院”,指的是在农村地区,每个街镇至少建有一家标准化的养老机构———标准化的养老机构对空间布局、设施配套、服务配比等都有明确要求,为此需要尽快完成对80到100家现存的薄弱养老机构的改造;

  片区(村)有“所”,指的是在农村地区,在某个大行政村或几个行政村连成的片区,要建有具有托养功能的社区为老服务场所,比如“日托”“全托”等各种形式的“托老所”“长者照护之家”,以及“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等;

  村(组)有“点”,指的是在农村地区的村组层面,大力发展“睦邻点”,或依托老年活动室发展具有一定生活照料功能的服务场所,推动互助式养老。按计划,到2020年上海纯农地区的村组“示范睦邻点”要达到1500家。

  “美好生活”这样感性的描述在政策文件中也不多见。朱勤皓表示,对于农村养老服务的规划设计应当根植于本地乡土文化,“不离乡土、不离乡邻、不离乡音、不离乡情”的互助式农村养老服务将是最主流的农村养老生态———这是上海农村养老与城市养老的最大区别。

  “未来我们将要通过推动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模式创新、推进医养结合、培育专业服务机构、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等措施,大力提升农村地区养老服务的专业能力水平。”朱勤皓表示,“我们相信,通过这些切实举措,一定能让农村地区的老人享受到更美好的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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