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社会信用条例为社会治理撑“保护伞”

2018-01-10 09:13:24|来源:东方网|编辑:彭丽 |责编:刘征宇

  原标题: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社会信用条例为诚信撑“保护伞”

  2017年10月1日,《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正式实施,“社会信用”一度成为网络热搜词,东方网记者近日从市发改委获悉,结合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改革,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多年经验基础上,上海已形成新一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设计框架。

  据了解,《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是上海出台的全国首部地方综合性信用法规,在内容上不乏亮点:包括首次明晰了“社会信用”的概念;规范信用信息的采集、归集;强化信用联动奖惩;规范严重失信名单的纳入程序和条件、完善名单救济和退出机制;加强信息主体权益保护;规范和促进行业发展等。条例的出台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增强诚信意识和上海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提供了法律保障。

  据市发改委信用处介绍,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持“重点领域联合、重点区域联动”的总体格局,以“三统一”为工作导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统一领导、公共信用信息向市信用平台统一归集、查询服务窗口统一建立;“五位一体”推进思路,即以制度为核心,以应用为关键,以数据为基础,以平台为抓手,以行业为支撑;推广基于“三清单”(数据清单、行为清单、应用清单)、覆盖“三阶段”(事前告知承诺、事中评估分类、事后联动奖惩)的全过程信用管理模式。

  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市信用平台自2014年4月30日正式面向社会提供服务以来,不断完善自身建设,支撑信用应用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已有99家单位确认向市信用平台提供数据,信息事项约4.6万项。已建立22个子平台,包括16个区以及市商务委、市司法局等6家市级委办局。市发改委开放服务窗口,坚持查询服务窗口统一建立导向,完善市信用平台应用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布局,提升企业和市民查询服务体验。

  截至目前,平台已累计提供查询3627万次。市区两级政府信用应用查询事项近900项,深化自贸试验区信用信息查询应用,推进市场监管信用风险预警,并围绕综合执法监督检查、工程建设招投标、外商投资准入等领域,建立信用评估模型,探索全过程信用管理。同时,平台深化公务员录用、表彰评优、专项扶持、政府采购、综合监管以及电子商务网站企业信用评价等领域信用应用,并在交通、食药、酒类专卖等行业监管领域,运用信用信息加强动态监管和风险预警。

  此外,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还承担了发布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异议处理及信用服务机构专窗查询服务指南等功能。发挥信用支撑“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作用,会同市政府办公厅推进市信用平台与网上政务大厅及事中事后监管平台的对接,推动信用应用嵌入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信息系统和工作流程。加强对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商务诚信公众服务平台、新金融业态监管平台等的支撑作用,加大对市场应用的服务力度,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创新信用服务和产品,支持普惠金融、分享经济等市场主体做好信用风险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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