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餐饮油烟排放全部在线监控,数据实时传输第三方监控平台
上海试点油烟监管第三方服务
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应当按照环保部门的规定,安装使用油烟净化和异味处理设施以及在线监控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这是《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然而,去年底,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沪督察期间受理的上海市民投诉中,餐饮油烟投诉量约占总数的12.7%。
长宁区东诸安浜路上的“江江水来”去年底开始遭到周边居民的强烈投诉,反映这家饭店设在3楼的排风口经常排出浓重的油烟。长宁区环境监察支队抵达现场后,发现相关设备已运转4年以上,由于老化,对于油烟的净化以及异味的处理能力出现了退化。
长宁区环境监察支队队长吴鸣鸣表示,2015年5月1日实施的上海市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规定,新建餐饮服务企业排放的油烟浓度不得超过1毫克/立方米,而类似“江江水来”这样在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营运的餐饮服务企业,自2016年5月1日起,也要执行和新建餐饮服务企业一样的油烟排放标准。
6月27日,记者在现场看到,旧的油烟净化设备已经拆卸下来,饭店投入3万多元,安装了全新的油烟净化和异味去除装置。长宁区环保部门表示,经过检测,该饭店目前已实现油烟的达标排放,周边居民的投诉也减少为零。
餐饮业油烟扰民问题一直是中心城区环保监管工作的“老大难”之一,也是群众投诉较多、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之一。要尽快解决油烟扰民问题,必须建立更高效的发现机制。6月27日,记者在静安区大悦城的监控室看到,商城内18家餐饮商户的实时油烟排放情况均显示在大屏幕上,每家商户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时间、目前运转情况、排放油烟的浓度、温度、湿度及排放口的清洁度,全部一目了然。
据介绍,目前长宁和静安两区正在试点“第三方服务+政府指导监管”的油烟监管模式——区环保局通过环评审批,要求餐饮企业的油烟净化器及出风口必须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备,并将数据传输到第三方公司的监控平台;第三方公司将日常监测及现场巡查中发现异常情况通报物业,由物业督促餐饮企业加强油烟净化器的日常运维;对部分未落实整改且油烟排放持续超标的企业,第三方公司和物业将相关情况及时告知区环保局,由区环境监察支队依法处理。
去年以来,上海通过实施相关法规、技术规范、排放标准,进一步收严餐饮油烟的排放标准和管理要求,以此推进大中型餐饮企业的油烟达标治理。截至目前,全市已有4000多家大中型餐饮企业完成了油烟治理,油烟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