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查处危化品运输违法案件54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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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自2017年1月1日正式施行已5个月。市交通执法总队依法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执法监管力度,截至目前,已查处危运行业各类违法案件540余件。
根据《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出本市,应当经指定道口接受检查。市交通执法总队切实加强对全市14个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指定通行道口的执法监管力度,对危运车辆、人员相关资质开展查验。截至5月30日,共计检查危险货物车辆2450余辆,已查处危运行业各类违法案件540余件(其中,道口查处案件440余件,约占全市案件81%)。
危险化学品运输专用车辆,按规定应当配置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并接入全国和本市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为进一步强化对危运行业的动态监管,市交通执法总队会同公安、安监等横向管理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查处监控平台未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或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的违法案件390余件,约占案件总数71%。同时,查处恶意人为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案件1件,企业未按规定通过卫星定位系统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运输全程监控案件3件。
除了按照新法新规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为加强执法监管外,市交通执法总队还积极会同本市运管部门强化对企业源头管控,联合运管部门开展上户检查。截至5月30日,共计上户检查危运企业150余户次,并对三类高危企业做到上户检查全覆盖。同时,对部分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开展联合约谈,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对约谈、责令整改、复查后,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坚决吊销其经营资格,树立行业规矩和执法威信。
下阶段,市交通执法总队将按照《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会同公安、安监等部门,加强对危运行业安全执法监管,重点对收、发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仓储企业查验承运人资质的行为实施执法监管,从源头上防范无营运资质的车辆或人员从事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