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本市完善困境儿童保障体系
聚焦因监护缺失等陷入困境的儿童
5月22日,市政府颁布《关于加强本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上海将着力完善困境儿童保障体系,重点聚焦因监护缺失、监护不当、不法侵害而陷入困境的儿童。本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由民政部门牵头,妇儿工委、公安、财政、教育、卫生、人社、司法、住建、残联、团委、妇联等部门协同联动,建立健全“市、区、街镇、居(村)四级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网络”。
实施意见将困境儿童分为三类,对于因贫困或病残而陷入困境的两类儿童,依托本市既有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落实保障工作;对于因监护缺失、监护不当、不法侵害而陷入困境的儿童,予以重点聚焦。确有必要时,这类困境儿童将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予以临时监护、照料,或由相关部门落实临时生活照料。实施意见还为这类儿童专门建立安全保护机制,确保儿童在遭受监护缺失、监护不当或不法侵害时,能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干预处置、落实保护和照料,并对违法行为予以惩处,必要时可依法撤销有关监护人的监护资格。意见还明确,不履行监护职责且经公安机关教育不改的生父母、养父母,将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