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上海这些新政将影响生活

2017-03-31 08:11:28|来源:东方网|编辑:陆晟琦 |责编:刘征宇

  4月起,上海最低工资标准将上调;低保标准有望提至970元;“镇保”参保人纳入国家社保;在职职工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最高享80%补贴;房屋转让手续费等41项收费将取消或停征……

  这些民生之举、民心之举,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保基本、广覆盖,让群众的生活少一分后顾之忧,多一分获得感和幸福感。

  上海最低工资从2012年的1450元增加到2016年的2190元,增幅达51%。4月1日起上海还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会考虑到总体经济的形势,企业的承受能力,职工群众的持续获得感。

  上海社会救助水平将逐年增长,预计今年4月起,本市低保标准将上调90元,意味着从去年的880元增加到970元。

  “十三五”期间,上海社会救助水平将逐年增长,今年的社会救助低保标准调整目前正在走程序。预计4月将出台新政策,低保标准的增幅要高于本市2016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大概在10%左右,约90元。

  上海市镇保制度将停止执行 参保人员纳入国家基本社会保险制度

  从4月1日起,上海的镇保制度停止执行,新被征地人员和已经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被征地人员的社会保障将整体纳入国家社会保险制度体系,保障待遇也将有所提高。

  根据近日发布的《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对处于就业年龄段的被征地人员,实施新的综合性就业和社会保险政策,帮助其就业和进入职工社会保险;对处于养老年龄段的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参加职保或继续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上海修订社会化技能培训补贴办法 在职职工、高校学生最高可享80%培训补贴

  本市近日修订出台《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于4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办法将补贴目录范围扩大,同时提高了补贴比例,将在职人员、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培训补贴比例提高到60%-80%,并将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享受补贴的范围从高级以上项目扩大为中级以上项目。同时,新政规定不论失业或在职,残障人士都享100%培训补贴。

  上海事业单位招录调整 集中笔试改为一年一次

  上海市从4月1日起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和录用方式进行调整。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管理岗位和通用性较强的初级专业技术岗位,采取集中招录与分散招录相结合,由原来一年集中两次笔试、集中两次招录调整为一年集中一次笔试、集中一次招录和分散多次招录。笔试成绩在下一年度集中招聘公告发布前有效,用人单位在集中招录后还有用人需求的,可随时组织公开招聘工作,并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上海“律师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扩大律所自主定价权

  上海市发改委公布的《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于4月起执行。此外,在收费公示方面也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做了微调。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与2009年保持一致。

  按照国家及上海市规定,政府指导价仅适用于三类律师服务:一是刑事辩护代理,包括律师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等服务。

  铁路4月16日实施新版列车运行图 成都往返上海将开行动卧车

  4月16日零时起,全国铁路将实行新的列车运行图,较调整前增开动车组列车25.5对。运行图调整后,全国铁路开行旅客列车总数达3615对。其中,成都往返上海将开行动卧车。

  调图后,客流饱满区段出行压力进一步缓解。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旅客出行需求,铁路部门将进一步优化运力资源配置,扩大沪昆高铁、杭深线、南广、贵广、宁蓉、京广等客流饱满线路的运力,增开动车组列车25.5对,并安排37对现有动车组列车重联或大编组运行。

  婚登费、房屋转让手续费等41项收费将取消或停征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文称,自4月1日起,房屋转让手续费、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等41项行政性收费将停征;商标注册收费标准也将降低50%。

  根据通知要求,此次取消或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35项,包括取消公安部门的机动车抵押登记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房屋转让手续费等;取消或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6项,包括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等。

  部分政府性基金取消调整 企业减负再迎利好

  财政部发布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4月1日起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

  此次政府性基金降费,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二是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在扩大免征范围的同时,设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

  两证整合全面实施 外国人来华就业受理方式将改变

  根据中国国务院审改办决定,原“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以下简称“两证整合”),由国家外国专家局负责组织实施。上海于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工作。2017年4月1日,全国统一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

  具体而言,原外国人来华工作办理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实行电子化在线打印。原《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实现一人一码、终生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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