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创“命名检察官办公室”

2017-03-29 08:28:38|来源:新民晚报|编辑:陆晟琦 |责编:刘征宇

  浦东新区检察院在深化司法改革中迈出新步伐。今天上午,全国检察机关首创的“命名检察官办公室”在浦东新区检察院正式成立。首批命名的四名检察官选拔可谓是在全市范围内优中选优,其中包括上海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上海市优秀公诉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官业务竞赛标兵等优秀人才。这些命名检察官将在检察长的授权下,以办理专业化类案和部门重点案件为主要职责,实现“术业有专攻”。命名检察官的办案职权得到继续放权,除了明确由检察长决定、副检察长决定的事项,其他均由命名检察官自行决定。

  据浦东新区检察院介绍,命名检察官办公室由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检察经验丰富的4名检察官领衔,每个办公室中配备的其他检察官也都是具有5年以上相关业务条线工作经历、业务能力较强的检察官,还配备了优秀青年干警担任检察官助理。

  遴选(惩戒)工作办公室将对命名检察官进行业绩考核,考核内容为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办案效果、职业操守、研修成果等。命名检察官实行任期制,同时建立退出机制,落实相应的权利清单、考核机制,确保命名检察官“领衔”履职。

  命名检察官办公室首先在公诉和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检察条线设立。此次成立的四个命名检察官办公室以检察官名字直接命名,以办理专业化类案和部门重点案件为主要责任。命名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办案决定权,独立承担办案责任,直接对检察长或检委会负责,这是上海检察机关在检察改革深入推进中的又一全新举措。(新民晚报记者 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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