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通条例"买分卖分"纳入征信系统

2017-03-23 15:42:03|来源:文汇报|编辑:陆晟琦 |责编:刘征宇

  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将于本周六实施。这对市民出行会有什么影响?昨天,上海市公安局举行交通大整治一周年暨新版道交条例新闻采访会。

  会上,上海市公安局法制办公室主任范宏飞介绍,新《条例》总则部分中,明确了本市道路交通管理应当坚持适应超大城市特点,坚持绿色交通、坚持依法严管等理念和原则。

  新《条例》实施后,开车要更谨慎。范宏飞对于新《条例》中驾驶员关心的多种新增违法行为如何处罚作了明确: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记2分,罚款200元;机动车驾驶员未使用安全带,罚款50元;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罚款100元。

  范宏飞提醒,有了违法行为要及时接受处理。新《条例》对于逾期未接受调查、处理的,做了两方面限制。一方面,对违法事实清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另一方面,对于逾期未接受处理达到5起的,公安机关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行驶证。

  新《条例》在具体措施上体现为“有堵有疏,疏堵结合”。

  在“堵”方面,表现为对机动车的限制,比如:在道路停车位划设上,明确本市中心城区不再新增并逐步减少全天性道路停车位,适当提高机动车出行成本。在“疏”方面则进一步细化“公交优先”“鼓励慢行交通”措施,还明确载客人数在20人以上的汽车可借用公交专用道,引导大家集约化出行。

  新《条例》在管理手段上除强调经济手段、科技手段外,还专门将“买分卖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一年内有5次以上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等行为纳入征信系统,利用信用手段拓展管理的广度和深度,提高执法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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