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房产中介成立诚信服务自律联盟

2017-02-24 14:32:55|来源:东方网|编辑:陆晟琦 |责编:刘征宇

  据《劳动报》报道,为进一步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充分保障“房子是用来住的”这一民生特性。昨天,在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市消保委的大力支持指导下,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联合沪上6家房地产中介骨干机构发起成立“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诚信服务自律联盟”,以号召、引领、规范申城房地产中介市场。

  加入诚信服务自律联盟的成员单位必须签署“诚信服务十条自律公约”,遵守行业准则,不越自律红线。同时,将建立三项制约制度和措施:一、联盟单位承诺发生消费纠纷纳入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主办的“经纪纠纷调解中心”调解;二、成立诚信服务保证金制度,用于先行赔付佣金;三、聘请诚信服务监督员,对中介服务进行监督。上海链家、太平洋房屋、信义房屋、易居房友、我爱我家、志远房产等6家房地产中介机构成为首批发起单位。

  承诺不违背十条自律公约

  作为诚信服务自律联盟成立的根本性宗旨,所有参与企业必须遵守十条自律公约,对外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出台的楼市各项政策;不得有虚假广告、虚构房源、虚标房屋价格等虚假宣传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从事首付贷、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不编造谣言、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炒作房价;不隐瞒房地产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状况信息;不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赚取差价,做到房价透明;不鼓动消费者以违法违规方式购房,不伪造社保、纳税、婚姻等证明材料、法律文书,骗取购房资格、规避限贷等;不为征收安置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违规交易,提供经纪服务等;不从事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及时处理投诉纠纷,营造行业良好环境。

  在近一年的楼市调控中,房地产中介行业诸多乱象频频曝光。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良莠不齐,发布虚假房源信息、侵占房屋交易资金、炒买炒卖、哄抬房价等行为时有发生,扰乱了房地产市场。为此,政府主管部门也连出政策重拳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去年3月,住建部开展了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活动;8月,住建部等七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10月,“沪六条”出台,并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

  “在这条路上,我们必须停下脚步,多为消费者想想,为行业想想,共担责任,共赢未来”这是诚信服务自律联盟的一致心声。发起单位之一上海链家总经理邵非表示,“我们希望联盟成立后,通过搭建诚信服务、自律共赢的平台,实现整个中介行业持续良性发展。”设纠纷调解和保证金制度

  为了真正能够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角度出发,有力地推动房地产经纪行业规范服务、诚信发展,诚信服务自律联盟推出了“一个调解中心、一项保证金”的自律措施。

  在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市消保委的大力支持指导下,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创设成立了“上海市房地产经纪纠纷调解中心”,引入法律专家、维权专员,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和二手房经纪纠纷维权调解。

  调解中心在接到消费者相关维权投诉后,一旦认定为联盟中介企业过错的,将启动诚信服务保证金先行赔付机制。据悉,该保证金由入盟的中介企业缴纳,目前一期诚信服务保证金近千万元。

  将出台具体失信惩戒措施

  “诚信服务十大自律公约”的承诺条款,将发布在首批入盟的6家中介机构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并张贴在本机构所有经营场所(包括门店)醒目位置,以接受社会公众的广泛监督。同时,聘请首批诚信服务监督员,对中介服务进行明察暗访式的监督。

  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陈亮表示,此次诚信服务自律联盟的成立对推动行业发展意义重大,联盟对诚信的践行,将起到带头作用。行业主管部门对信誉良好的中介机构,将继续规范其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并创造条件鼓励他们做实做强,以促进行业的专业化发展;对不诚信的中介机构,特别是炒买炒卖、居间牟利、恶意煽动、哄抬房价、违规搞场外配资加杠杆等行为,将出台具体的失信严惩措施,加大力度严肃查处,直至清理出市场。

  今年,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上海地方层面,将推动诚信体系建设迈开大步。例如房地产经纪、导游等14类重点职业人员信用记录将纳入信用体系建设。同时,在全国范围建立和完善信用红黑名单制度等。陈亮还表示,在此大背景下,经纪诚信服务自律联盟将不断扩容,推动联盟覆盖更多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共同打造上海房地产中介行业的“诚信”金字招牌。(徐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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