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一幼儿园承诺退学费却改口

2017-02-22 12:11:35|来源:新民网|编辑:陆晟琦 |责编:刘征宇

  “原本说好退给我们的学费,如今一分没到账,打电话过去又说不退了!”今年1月份,市民李女士给孩子办理了从长宁新世纪虹桥幼儿园的退学手续,谁知约定退还的学费成了“空头支票”,电话联系却被告知“学费交二送一”,面对这样的局面,李女士表示,“没想到幼儿园在最后还要‘坑’我一把,令人气愤。”

  李女士介绍,孩子从2015年1月17日起在新世纪虹桥幼儿园就读。直到2017年年初搬了新家,她便考虑起在新家周围就近入学,于是在今年1月26日与园方办理了退学手续。据她描述,幼儿园的收费在2015年7月前为2500元每月,2016年2月后则为4500元每月,“一直是3个月一扣,每个季度从银行卡自动扣款。”

  去年12月,李女士的银行卡如往常一样被扣除了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共计3个月的学费13500元。今年1月26日,李女士在办理退学手续时,填写了园方提供的“退费申请表”。据李女士回忆,表上明确了退费的金额为4560元,也就是今年2月的学费。“负责财务的老师亲自拿着计算器算好、填好,我签字的”,李女士向记者确认,“园长也在上面签字了,当时还向我保证这笔钱过年前就会到账。”谁知正月十五都过了,“4560元”的退费依旧杳无音讯。李女士觉得事有蹊跷便联系了对方,“财务起初‘一口咬定’到账了,还让‘我去查查’,才过一天却告知我‘上面没有批下来’。”

  出于无奈,李女士拨打了幼儿园总务处的电话,万万没想到,总务处负责人张女士给到的答复竟是,“按照6750每月的标准收费,学费交二送一,一分不退!”李女士这下纳了闷,“这交学费难道是超市买东西,还能这么收的?”从一开始的“签字确认”,到如今的“出尔反尔”,2月14日,李女士通过“12345”向长宁区教育部门反馈了此问题。她坦言,幼儿园对学费的处理令她“心很累”。

  带着李女士的疑问,记者致电了新世纪虹桥幼儿园,总务处负责人张女士接受了记者采访。首先,张女士向记者解释了“交二送一”这一说法。她表示,按照现有的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幼儿园拥有自主定价的权利,在已经向上级部门——长宁区教育局备案允许的情况下,采用了“上两个月课,免去第三个月学费”的方式“按季收费”,每月原先应该收取6750元的费用,平均下来后给了李女士每月4500的“错觉”。

  至于当日李女士填写的“退费申请表”,张女士告诉记者,“申请表确有其事,园长也确实签字了,但签的是‘同意转学’,并没有‘同意退费’,如今这张‘退费申请表’已经在财务处‘搁浅’了。”她认为,李女士的退费诉求有些“合情不合理”,“批不批是上面领导的事,工作人员当时只是给她填了单子,最后按照流程走下来这笔钱没有通过。”

  对于负责人张女士的回应,李女士表示完全不能接受,“之前幼儿园从来没告知过家长学费是‘交二送一’的”。面对幼儿园的“出尔反尔”,她也十分气愤,“那退学费的时候为何要开退费单?为何当时不明说不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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