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洋蜡像在沪揭幕 黄牛"撕名牌"抢媒体证倒卖

2017-02-20 13:44:54|来源:新民网|编辑:陆晟琦 |责编:刘征宇

【娱乐】杨洋蜡像在沪揭幕 黄牛"撕名牌"抢媒体证倒卖

图片说明:活动现场

  2月19日,90后演员杨洋蜡像在上海杜莎夫人蜡像馆揭幕,成为鸡年第一位入驻的明星。由于粉丝众多,不少黄牛也动起了“歪脑筋”,抢媒体凭证转卖给粉丝,喊价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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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现场粉丝众多

  记者了解到,每当有偶像蜡像入驻,黄牛们都会闻风而动,所以主办方每次提供的入场凭证都不一样。按照规定,此次主办方发放的媒体凭证是一张贴纸,凭此入场采访,然而一些黄牛瞄到了“商机”,趁着记者不备,将贴纸撕去,再转卖给粉丝。主办方发现后增派保安,并提醒记者们防止黄牛“撕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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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记者凭主办方发放的贴纸入场采访

  一位粉丝告诉记者,黄牛公然兜售入场券,每张1000元。就在记者排队入场时,黄牛公然上前找记者们收购采访凭证。

  根据记者观察,现场至少有10名黄牛,有人负责找粉丝、有人负责四处“买证”。一位混迹在记者队伍中的粉丝问黄牛:“你找个人带我吗?”黄牛答曰:“你现在就是记者!”这位粉丝告诉记者,她此前支付了500元的订金,事后要不要再付钱还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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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活动现场,杨洋和其蜡像合影

  对此现象,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唐志坚律师认为,参观券本身有价,因采访需要,对媒体记者免费。如果将这种特殊的参观券进行倒卖,可以依据刑法第227条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处罚。

  上海市中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梓则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于倒卖预约号这一类的无价票证的惩处,我国目前并无法律作出明确规定。但在具体实践操作中,倒卖预约号常被公安机关以扰乱公共秩序处以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3条规定,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将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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