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年底前将率先划定生态“红线”

2017-02-10 08:14:45|来源:解放日报|编辑:陆晟琦 |责编:刘征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国要在2020年年底前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记者昨天从上海市环保局获悉,上海要提前三年完成这一目标。包括上海在内的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直辖市)在今年年底前,都必须率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两年前已开始分析评估

  提前三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这绝非易事,但上海已有扎实的基础。

  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已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应用生态研究所所长王敏透露,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以及环保部等有关要求,两年多以前,上海就已开始开展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工作,进行了科学分析和评估,并于去年形成基本设想。

  不过,上述设想并非最终方案。《意见》明确,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于2017年6月底前制定并发布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规范,上海将根据该技术规范对已有方案进行调整。

  比如,在《意见》出台前,上海自己探索的方案设定了四个级别的生态管控线,而《意见》要求用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因此上海要对已设定的生态管控线进行梳理、调整,选择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部分,“合并”成为一条生态保护红线。

  记者从环保部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国已有31个省市开展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工作,其中,江苏、天津、江西等10个省份已公布了本地的生态保护红线。

  东滩和九段沙有望“入线”

  《意见》明确,两类区域将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其一,是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其二,是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这两类区域将涵盖所有国家级、省级禁止开发区域,以及有必要严格保护的其他各类保护地等。

  据王敏介绍,就上海的具体情况而言,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九段沙湿地自然保护区,以及上海所有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都极有可能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此外,基本农田、湿地、涵养林、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其他级别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也将是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重点考量对象。

  划不划生态保护红线,可谓差别巨大。“就好像给需要保护的区域造了一道无形却十分坚固的墙。”王敏表示,划入红线内的区域,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受到极其严苛的保护,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

  除了难以逾越,生态保护红线这道“墙”还会逐步向外扩大,红线保护的区域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即使因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等需要调整的,也要历经十分严格的审批程序:由上海市政府组织论证,提出调整方案,经环保部、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批准后方能实施。

  此前,上海探索的生态管控线,堪称生态保护红线的“试验版”,已为一些重点生态空间竖起了“保护墙”,只有提升区域生态服务功能的项目才允许进入“墙”内实施。比如,上海20个被国家确定考核的河流断面,近年来不断淘汰两岸的落后产能,许多水域还种植了涵养林,进一步提升当地的水质等生态环境质量。

  “红线”边界界定是难题

  虽然包括上海在内的全国不少省市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的效率很高,但在实际操作中,生态保护红线划起来并不容易。

  以生态保护红线边界的界定为例。目前与生态保护红线边界有关的边界类型,主要有四种以上:自然边界,如林线、雪线、流域分界线,以及生态系统分布界线等;下转3版(上接第1版)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各类保护地边界;江河、湖库以及海岸等向陆域(或向海)延伸一定距离的边界;全国土地调查、地理国情普查等明确的地块边界。这些边界彼此之间可能交叉重叠,也可能差异很大,而最终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边界至少要整合上述这些边界,这是划定红线的主要难点之一。

  此外,划定红线的过程中还会遭遇不同理念、观念的碰撞。此前,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张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曾举例:好比公园和湿地,大多数居民更希望把靠近身边的公园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而实际上,湿地的生态价值对整个上海而言却更加重要。

  上海有意多划一条“黄线”

  除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上海还有意划定一条“黄线”,虽然黄线内的区域,并不一定按照红线如此高标准的要求来严格管理,但也会设置一些门槛,确保区域的生态功能不降低。

  “比如中心城区的公共绿地,划入‘黄线’后,诸如商业建设开发等明显违背公共绿地生态服务功能的活动,就必须严控其用地比例,甚至不允许其进入。”王敏表示,有了这条“黄线”,就可以约束开发单位,尊重和保护开发对象的生态面积、功能。

  这种理念,在一些发达国家、城市中被普遍接受,对于城市滨江两岸、交通干线、工业区等区域的开发,可以起到“保险丝”的作用——一旦开发行为影响了区域未来的生态服务功能,不予整改就要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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