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浙皖签约共建“满意消费长三角”

2019-08-07 13:18:28|来源:解放日报|编辑:刘征宇 |责编:李胜兰

  本报讯 (记者 李晔)8月5日至7日,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安徽召开长三角地区共同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专项工作组会议。会议期间,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地区共同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聚焦企业发展中的突出短板,聚焦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明确了11项重要行动。

  这11项重要行动中“干货”不少,包括全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建立区域食品安全共商制度、共同建立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共同建设放心消费电商平台、联手健全消费维权体系等。其中,沪苏浙皖市场监管局拟联手建立“长三角实体店异地异店退换货联盟”,建立长三角地区缺陷产品联合召回制度,指导淘宝、天猫、携程、网易、苏宁易购等一批长三角地区电商平台开展“放心消费电商平台”创建,到2022年合计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100亿元以上。此外在健全消费维权体系方面,沪苏浙皖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推进在长三角区域内统一热线号码、统一运行平台等,实现全渠道、全业务、全系统的“一号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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