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本市召开2019年元旦春节平安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社会面防控、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城市安全运行等各项工作。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陈寅出席会议并强调,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全面打好新年度社会平安稳定、城市安全运行“第一仗”。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9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按照 “专群结合、以专带群”和“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固化近年来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经验,组织发动全市平安志愿者,在公安民警等专业力量指导、带领下,在2019年重点时段,加强居民小区、重点线路巡查巡防;及时制止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带头遵守“禁燃令”;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控社会面宣传。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变、措施不变”的要求,力争实现禁放区域“零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零火灾”,确保城市公共安全。
按照《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禁止燃放区域和时段如下:
(一)禁止在外环线以内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在外环线以外区域的下列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1、国家机关驻地;
2、文物保护单位;
3、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5、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6、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7、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8、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9、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城、场所。
(三)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市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市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安排,2018年底至2019年平安志愿服务4个重点时段为:
1、2018年12月31日(元旦前夕)20时至22时;
2、2019年2月4日(除夕)20时至次日1时;
3、2019年2月8日(年初四)20时至次日1时;
4、2019年2月19日(元宵节)20时至24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