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新一轮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计划

2018-07-26 10:05:09|来源:新民晚报|编辑:彭丽 |责编:刘征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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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来5年全市要帮扶引领成功创业5万人,成立3年以内的初创组织每年创造就业岗位不低于30万个。记者7月25日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本市近日发布《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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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已连续实施三轮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行动计划。新一轮行动计划的实施周期由原来的3年延长至5年。市人保局解释,以更长的时间跨度来统筹全市的创新创业工作,突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任务的长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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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创业活动率要保持在12%以上

       新一轮行动计划明确了三个维度的目标:

       创业带动就业的目标,提出未来五年全市要帮扶引领成功创业5万人,成立三年以内的初创组织每年创造就业岗位不低于30万个。

       创业活跃度的目标,提出本市居民创业活动率要保持在12%以上的较为活跃的水平。

       发展创业载体的目标,在园区方面,市、区两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超过300家;在校区方面,创业指导站规模达到80个;在社区方面,特色创业型社区达到8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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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创业可获一次性补贴

       市人保局介绍,在新一轮行动计划的一揽子政策体系中,创业带动就业四项政策的突破创新是本轮行动计划的突出亮点。

       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范围扩大到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创业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在沪创业者;将创业前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范围调整为符合条件的本市青年大学生、本市高校在读及毕业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青年。进一步提高个人免担保额度。完善利息补贴办法,根据贷款的不同种类实施差异性的贴息支持,加大贴息力度,降低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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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合并完善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将政策对象范围调整为由本市户籍劳动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劳动者和海外人才在沪创办3年以内的创业组织,进一步提高补贴额度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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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创业场地房租补贴政策。实施更加灵活、更加精准的初创期创业场地房租补贴政策,按照市级补基本、区级补级差的原则,鼓励各区叠加区域性的房租补贴政策。将创业场地房租补贴政策拓展到创业团队的“工位费”,对于进入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孵化并成功创业的团队,给予入孵期间一定额度的场地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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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推出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政策。对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首次在沪成功创业并稳定正常经营一定时间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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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至2017年,本市连续实施了三轮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各项工作目标均顺利完成,其中,三轮累计帮扶引领成功创业10.6万人,带动就业82.5万人。上海市民整体创业活动率也从2008年的7.4%提高到了2017年的12.6%。

(本文图片均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