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发布2017年环境状况公报:去年PM2.5浓度历年最低
6月4日,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发布了《2017上海市环境状况公报》。据统计,2017年,本市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下降了13.3%,较基准年2013年下降了37.1%,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碘(SO2)年均浓度均为历年最低;全市主要河流水质较2016年进一步改善,劣V类断面比例下降了15.9个百分点;区域环境噪声达到标准要求;辐射环境质量保持正常水平。
公报显示,去年本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为75.3%,与2016年基本持平(下降0.1个百分点)。本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下降了13.3%(6微克/立方米),较基准年2013年下降了37.1%(23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分别为55和12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分别下降6.8%和20.0%;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上升2.3%。
其中,PM2.5、PM10和SO2年均浓度均为历年最低;SO2已连续四年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年均一级标准,PM10已连续三年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年均二级标准。但是,PM2.5和NO2均未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年均二级标准;臭氧在污染日中首要污染物占比达57.8%。
在空间分布上,由于上海市主导风向为东南风,PM2.5和PM10受区域输送和二次生成影响,总体呈西高东低的分布态势;SO2全面达标,浓度总体较低;NO2总体呈市中心向周边区域递减的趋势,浦西地区浓度总体高于浦东地区,与机动车聚集度基本一致。
此外,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氮磷污染仍为主要污染指标。去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较2016年进一步改善。全市主要河流断面中,水质达到Ⅱ~Ⅲ类的断面占23.2%,Ⅳ~Ⅴ类断面占58.7%,劣Ⅴ类断面占18.1%,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和总磷。
与2016年相比,全市主要河流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了15.9个百分点,氨氮、总磷平均浓度分别下降了28.0%和22.0%。本市近年来不断加大截污治污力度,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氮磷仍为影响本市水环境质量状况的主要污染指标。
2017年,本市区域环境噪声为一般水平;道路交通噪声昼间时段和夜间时段均保持稳定。辐射环境背景值和辐射设施周边的辐射强度也均处于正常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