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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将逐步推行定时定点投放
新民晚报  2018-07-31 09:06:30

  原标题:上海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将逐步推行定时定点投放 是否收费有待研究

  今年以来,上海按下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快进键”,但依然存在“短板”问题。在今天举行的市府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黄融介绍了《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作情况。记者获悉,上海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将向“定时定点投放”方向逐步推行,是否收费有待进一步研究。

  根据行动计划的目标,到2020年底,上海将基本实现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居民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生活垃圾分类质量明显提升。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能力达到3.28万吨/日以上,其中,湿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达到7000吨/日,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在垃圾分类上,要更加注重全域覆盖、全民参与、精细化分类。黄融表示,在原来一个小区、一个单位零散推进的基础上,实施整街镇或整行政区推进垃圾分类,构建既完整又具有规模化的收集运输处置管理链。2018年静安、长宁、杨浦、松江、奉贤、崇明6个区实现整区域推进,2019年黄浦、徐汇、普陀、闵行、嘉定、金山6个区实现整区域推进,2020年全市全面实现整区域推进。未实施整区域的区,将至少选取2个街镇进行整区域推进。本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社会企业等各类单位要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

  “生活垃圾分类,源头是重中之重。”黄融说,一方面规范源头到末端的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完善全程分类物流体系。用三年时间,全市完成1.7万余座分类垃圾箱房改造,900余辆湿垃圾专用收运车、16辆有害垃圾专用收运车的规范配置,41座大型中转设施的分类中转改造、8000个两网融合回收点建设及点、站、场体系建设,7000吨/日湿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和3.28万吨/日垃圾综合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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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方面,制定法规政策,健全保障措施。积极开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市人大已将条例作为今年正式立法项目,按计划9月份将进行一审。出台建立健全可回收物回收体系相关政策,结合“两网融合”系统建设培育资源化利用主体企业,重构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建立完善市、区、街镇各级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联席会议及村(居)委生活垃圾综合管理协调机制。

  在强化监督检查上,市、区、街镇各级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机制,按照“谁招标、谁监管”原则,落实对环卫收运作业、分类处理企业专业监督考核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居住区落实分类驳运的现场抽查。建立居住区、单位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与分类收运作业企业的双向监督机制。建立面向公众的垃圾分类混装混运监督举报平台,鼓励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监督。

  “垃圾分类,是要改变随便扔垃圾的习惯。”市绿化市容局副局长唐家富则表示,在对市民的调查统计中,许多市民支持定时定点收取垃圾。“定时定点,便于监督,有利于收运效率提升。之后,上海在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上,将坚持按类别、定时定点投放的方向逐步推行。”

  近期,发改委出台《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提出积极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对配套设施完备、已经具备条件的用户,推行垃圾计量收费,并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等政策。正在立法中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是否会考虑涉及垃圾处理收费?对此,唐家富表示,垃圾处理收费并不是新政,上海早在多年前已针对单位开展实施。但垃圾分类,并不是靠收费这种机制来约束。至于是否会对居民生活垃圾采取收费,唐家富表示,将积极研究国家政策,结合上海实际,综合考量可操作性。

编辑:彭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