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教委发布《关于实施百所公办初中强校工程的意见》上海建设116所“家门口的好初中”
7月2日,上海市教委发布《关于实施百所公办初中强校工程的意见》,着力通过制度创新、政策支持和项目化实施,聚焦质量提升,把百所公办初中办成“家门口的好初中”,从而带动公办初中整体办学水平提升。全市116所公办初中成为首批“强校工程”实验校,覆盖全市各区。
面对市民对优质教育更高要求和期待,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秩序,并持续缓解择校热,上海市在加强教育培训市场治理的同时,持续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协调发展。通过政策支持、专业扶持,促进百所公办初中提质增效,让学生能就近享有优质初中教育。
“强校工程”与“双名工程”紧密结合。每一所“强校工程”实验校都将拥有一名市级名校长(含培养对象、特级校长)、两名名师(含培养对象、特级教师)。每一所“强校工程”实验校将有不少于5%的教师纳入第四期 “双名工程”的“种子计划”。
同时,“强校工程”与紧密型学区化集团化办学紧密结合。由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优质品牌初中学校领衔组建紧密型集团或学区,鼓励优质民办学校托管,采取“一带一”“一带二”等方式集中优势资源全方位支持实验校建设,强化优秀干部和骨干教师的流动。
“强校工程”还将与落实中考改革要求紧密结合。“强校工程”实验校将坚持以学生核心素养培育为目标,树立科学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完善学校课程实施方案,及时配置听说测试教室、创新实验室、理科实验室等硬件配套,深化学科教学改革,优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学生综合素养。
为确保 “强校工程”取得实效,本市成立了市级专家指导团队,从各区 “强校工程”实施方案和 “实验校”实施规划论证阶段到实施阶段,全程专业指导。各区要为每所 “实验校”配备不少于三位指导专家;并且给予经费、绩效倾斜,市教委安排“强校工程”专项经费,各区确保“实验校”经费投入高于区域内同类型、同规模的学校,绩效工资区域统筹部分可根据实施情况安排一定比例向 “实验校”倾斜。
7月2日上午,本市专门召开“第四期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暨 “上海市百所公办初中强校工程”工作会议,副市长翁铁慧出席并作工作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