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日焦点丨上海法院力破“执行难”:“互联网+”智斗“教科书式老赖”
明明有偿还能力,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生效。面对形形色色的“老赖”,有的甚至是“教科书式老赖”,亟需破解“执行难”的问题。
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并要求“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今年是上海法院开展破解“执行难”工作专项行动的第二年,也是破解“执行难”的决胜之年。
上海法院系统运用“互联网+执行”等高招,解决了许多“老大难”问题。记者今天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采访了执行法官的一些探索实践。
图说:上海一中院依法对一名虚构租赁关系妨害法院执行的案外人孟某实施司法拘留。龚史伟 摄
招数一 寻找财产线索 冻结网店账户
在一起某体育文化公司与某国际贸易公司合同纠纷案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审理裁定,国际贸易公司应向体育文化公司支付70余万美元及相应利息。但国际贸易公司没有履行义务,体育文化公司为此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迅速采取措施,包括冻结了贸易公司的5个银行账户,限制其法人出境等。但贸易公司还是试图寻找各种方式拖延不还。
传统执行手段并未奏效,“互联网+”举措却一下子击中了贸易公司的“七寸”——法官得知贸易公司在京东和淘宝上开办了较大规模的网店,立即向相关单位核实并冻结了其电商销售和收款账户。在强有力的执行攻势面前,贸易公司如实申报了财产、提供了库存产品清单,并将库存产品提供给法院拍卖。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贸易公司全额履行付款义务后,法院迅速解除查封,贸易公司恢复了正常业务,案件也顺利执结。
图说:上海一中院网络司法拍卖的17套房屋被竞买人以1.368亿元竞得,创下该院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工作以来单次最高成交价格。
招数二 网络拍卖房屋 不贱卖反溢价
司法拍卖,是法院执行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方式。当被执行人无力履行付款义务时,将房屋等财产司法拍卖,是最快速直接的方法。在一般人印象中,司法拍卖总是将被执行人的财产“贱卖了”,会直接导致被执行人财产的“缩水”。
但是今年以来,随着网络司法拍卖在各家法院的先后“试水”,因其公开、透明、高效,能够较好维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成为执行中处理财产的“新路子”,许多拍卖财产都能溢价卖出,卖个好价钱,促进了执行的顺利解决。
今年8月,上海一中院就成功敲响了网络拍卖房屋的“第一槌”。在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中,广州仲裁委员会审理裁定,黎某应向谢某支付1600余万元及其利息。因黎某未履行义务,他位于浦东新区的一处房产进入执行程序,面临司法拍卖。
在对房地产评估后,执行法官迅速启动相关网络司法拍卖程序。经过前期准备,5月27日这套房子在公拍网正式开拍,起拍价3547万余元,经过72小时、竞买99次,最终以高于起拍价近17%的价格成交,成交价高达4123万元。
拍卖成功后,法官马上召集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双方确认本金及利息,在扣除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各项费用后发放执行款,并将剩余款项退还被执行人。
在另外一起执行案件中,同样显示了网络拍卖的非一般“威力”。由于一家咨询公司在上海一中院有7套抵押房产,与浦东新区法院另案查封的名下10套房产处于同一楼层,且全部打通,每套房产失去了独立性。
为此,法院将这17套房产一并拍卖,最终以1.3680亿元成交,溢价率高达39%,创下上海一中院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工作以来单次成交最高价。
上海一中院副院长孙敬沪介绍,该院专门成立了“网拍办公室”,今年拍卖的标的中,有许多高于评估价成交,“上架129件拍品,成交55件,成交额近5亿元。”
图说:上海一中院执行局赶赴上海洋山保税港区强制执行。龚史伟 摄
招数三 数据信息共享 老赖插翅难逃
在某节能管理公司与某新能源公司纠纷案中,苏州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新能源公司应向节能管理公司支付居间费、违约金等费用共计7.3万余元。尽管金额并不高,但在裁决生效后,新能源公司拒不履行。
执行法官通过点对点、总对总查询系统,查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部沪牌轿车,于是以该车为突破口展开行动,并向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发出协助查封通知,请求其利用公安大数据对该车辆查找。
在大数据的“火眼金睛”下,区区一辆汽车当然“插翅难逃”。不久,法官接到交警总队拦截车辆电话后,第一时间赶往高速公路检查站,与交警完成现场交接,并将车辆暂存于法院。
记者了解到,法院已依法启动对扣押车辆的网络司法拍卖程序以及车牌的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