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徐汇区出新政,用公务员“辛苦指数”换来群众“幸福指数”和企业“发展指数”“12条”为企业发展按下“快进键”
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实行首问接待,一口受理。(徐汇区供图)
徐汇区市场监管局昨天发布《关于推进企业注册许可便利化、优化区域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共推出12条举措。今后,在徐汇区新设企业将实现次日发照,而审批发证时限比法定时限减少一半。
“12条”涉及证照核发全面提速、推进网上办事进程、优化延伸窗口服务、着力降低准入门槛等方面,包括积极推进“一窗通办”、深化企业名称登记改革、放宽企业登记住所条件、优化经营范围登记方式、创新核准日期自主选择等,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为企业提供更方便、更便捷、更有效率的政务服务,以公务员的“辛苦指数”,换来群众的“幸福指数”、企业的“发展指数”。
七成审批事项“网上办不见面”
“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能否加急?耽搁一天,就要多付一天的场地租金……”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办事人员常常听到这样的企业诉求。此次12条举措就明确“证照核发全面提速”,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对收件、受理、审批、核准、打照等各环节逐一优化,压缩审批时限,使那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新设企业在收件次日就可以领取营业执照,为市场准入和企业发展按下了“快进键”。
目前,徐汇区市场监管部门涉及的32个行政审批事项中,有70%的事项,包括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广告发布登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等共计22项实现“网上办不见面”;其余30%,包括企业注册登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药品零售许可等10项做到“窗口办跑一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加快推动注册许可全程网上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
据介绍,依托网上办事系统和寄递服务,申请人与登记许可机关之间、登记许可机关之间可以“不见面、零跑腿”联系沟通,企业足不出户就可以提出申请、网上查名、办理证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网上核审、证照寄递,行政审批模式从以往“面对面”向“屏对屏”转变。
简化股权激励登记流程
根据今年实施的《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研发机构、高等院校以本单位名义或者本单位独资设立的负责资产管理的法人名义将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可以根据转化方案或者约定,将投资形成的股权奖励给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徐汇区现有120多家国家级、市级科研机构,10余所高等院校,数十个国家级、部级重点实验室,科教资源、人才资源得天独厚。如何将这些资源转变为经济发展和生产力优势,这也需要政府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今年9月,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在市工商局大力支持下,多次与徐汇区科委沟通协调,支持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和上海康鹏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聚烯烃油项目合作协议,成立上海中科康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有机所将无形资产作价投资的50%股权奖励给团队,顺利实现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结合此次成功经验,徐汇区市场监管局举一反三,制订《科技成果转化标准化操作办法》,简化股权激励登记流程,让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省时、省力、省心,让更多研发机构、高等院校的科研团队享受到这项政策带来的福利。
将窗口服务延伸到城市综合体
就在前两天,“徐汇日月光中心”商场正式开业。负责人介绍说,商场目前约有200家企业入驻,其中从事餐饮服务的120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是餐饮企业开业经营的“硬指标”。耽搁一天,对企业、商场来说都将是巨大影响。听到店主们的诉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转变工作理念,甘当“店小二”,组建起一支由资深业务骨干组成的专业服务团队专门对接“日月光”,为入驻企业提供“提前介入、上门培训、集中辅导、批量审批、快速发照(证)”服务,确保80%的企业在商场开业当天实现营业。
据透露,针对群众反映集中且突出的需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将进一步把窗口服务延伸到功能区以及城市综合体。比如,把新设企业注册登记材料预审、营业执照发放这些“权”放到功能区,让企业实现“家门口办执照”的愿望,节省时间精力、降低成本。同时,主动为企业提供材料预审、业务代办、政策咨询等全方位、全链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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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12条”具体内容
———新设企业次日发照。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新设企业,收件后次日发照。
———许可审批时限减半。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许可事项,做到审批发证时限比法定时限减少一半。
———加快电子化进程。明年1月1日起,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全部32个行政审批备案事项100%网上预审。
———积极推进“一窗通办”。至明年3月底,市场监管领域全部32个行政审批事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
———向功能区开放执照代办业务。向各个功能区开放新设企业注册登记材料预审、营业执照发放业务,鼓励其为企业提供全程网上代办服务。
———开通城市综合体绿色通道。组建以资深业务骨干为成员的专业服务团队,开通城市综合体注册许可绿色通道。
———创新窗口服务机制。由区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疑难问题会商制度,为企业提供解决路径。
———深化企业名称登记改革。推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推广可选用名称库,优化申请核审流程。
———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允许律师事务所将其办公场所作为企业住所进行登记。
———优化企业经营范围登记方式。支持新兴行业按照《上海市新兴行业分类指导目录(2017版)》,在经营范围中使用体现其行业和服务特点的规范表述。
———简化股权激励登记流程。简化创业创新企业股权激励注册登记流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标准化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自主选择成立日期。允许新设企业在法定核准期限内,自主选择成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