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海洋督察方案》,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三组)进驻上海市开展海洋督察工作。11月17日,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三组)督察上海市工作动员会召开,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三组)组长孙书贤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应勇作动员讲话,副市长时光辉主持会议。
督察组指出,党的十九大是一次具有划时代、里程碑意义的历史性盛会。十九大在政治上、理论上、实践上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做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等重大政治论断,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同时也对新时代海洋工作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建立实施海洋督察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海洋领域深化改革的重大制度安排,是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强国建设领域的重大政策创新。国务院授权国家海洋局对地方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海洋资源环境重大决策部署、涉海法律法规和计划、规划、重要政策措施、突出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目的在于督促地方政府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通过查摆解决海洋资源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夯实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海洋领域全面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上海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做好海洋督察工作。
督察组强调,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三组)进驻上海市,将本着“把脉体检,开方督办”的原则,重点督察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家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资源环境问题、落实主体责任等情况。本次围填海专项督察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围填海管理方面存在的“失序、失度、失衡”等突出问题,紧盯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围填海问题及处理情况,重点检查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海洋资源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情况。
督察组要求,上海市和沿海区级政府要积极配合督察组工作,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对督察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要严肃处理;同时要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从查摆的问题中深刻总结经验,进一步健全海洋资源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系统提升“管海”“护海”能力水平。
应勇表示,上海历届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海洋工作,不断加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提高海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把海洋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保护好海洋生态环境,科学合理地利用好海洋资源。海洋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强国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要充分认识海洋督察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接受督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这次国家海洋督察组进驻上海,是对上海海洋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对我们更好地改进海洋工作、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积极支持、认真配合国家海洋督察组完成好督察的各项任务。相关区、部门要坦诚接受督察,切实把督察作为找出差距、提升水平的难得机会;要积极配合督察,及时准确提供材料,实事求是反映情况;要抓好督察整改,对督察组发现的问题边督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同时要举一反三,既要治标,更要治本,着力在海洋工作上取得新进展。
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三组)全体成员,上海市、区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和海洋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根据安排,国家海洋督察组进驻时间约1个月。进驻期间(2017年11月17日—12月16日)设立专门电话:021—63246263;专门邮政信箱:上海市邮政信箱50-010。督察组主要受理涉及围填海管理方面的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进驻期间,督察组不接待走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