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 吴清海反馈国务院食安委在沪督查情况
9月7日下午,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九督查组赴沪督查工作反馈会议上,上海市政府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认真贯彻国家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全面实施《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进一步强化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提升广大市民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本月5日至7日,国务院食安委第九督查组赴沪督查,对地方政府及其监管部门、食品生产企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销售单位、种养殖企业等7个领域计40项141个检查要点进行了逐项检查。
会上,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国务院食安委第九督查组组长吴清海反馈了在沪督查情况。第九督查组认为,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战略思想以及上海超大型城市的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要求,一是全面落实党政同责,市委市政府将食品安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并列入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二是突出地方创制性特点,颁布实施了“史上最严”的《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以制定实施《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为引领,解决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三是在构建严密高效的制度体系、责任落实体系、风险防控体系、社会共治体系等方面有不少亮点。第九督查组对近年来上海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继续保持有序可控、稳中向好态势等予以肯定。同时,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希望上海进一步重视食品安全应急管理、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针对食品相关产品监管。
会上,副市长、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任许昆林表示,将认真对照国务院食安委督查组的督查意见,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全面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水平。一是进一步深化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切实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三是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切实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严守食品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