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急救证 沪一市民地铁挺身救助外籍男子

2017-05-10 10:17:40|来源:东方网|编辑:彭丽 |责编:刘征宇

  原标题:“我有急救证,请让我来帮助你!”沪职工地铁挺身施救

  据《劳动报》报道,前天早高峰,上海轨道交通2号线江苏路站上演了感人一幕:一名外籍男子突然晕倒在站台上不省人事,多位市民伸出援手相助,现场做起了心胸按压抢救。尽管这名男子在送往医院后最终不治身亡,但我们还是要为敢于挺身而出的热心施救者鼓掌,另一方面,类似突发事件也提醒人们急救培训需要加大普及力度,多一些人掌握这些知识和技能,也许就能在关键时刻挽回一条生命。

  学的应急技能派上用场

  尽管距离救人已经过去一天,但李琰的心里仍有些小波澜。“看到大家一直在微信里发来鼓励,真的蛮感动的。”昨天,已经赴外地出差的她在电话里说道。

  身为80后的李琰,在上海市总工会宣教部从事职工志愿者工作。当天早上她乘坐地铁2号线去上班,在江苏路站遇到了这个突发情况。“当时有一名姑娘在给他做心胸按压。”李琰说,眼看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救援者体力在不断消耗,继续下去,心胸按压会失去作用。于是,曾经接受过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的李琰在人群中站了出来。

  “我有急救证,可以提供急救帮助,你们需要吗?”在表明了救援意愿和资格后,李琰加入了急救,开始接手做起了心胸按压。她说,自己一直在心中默念“一二三四”,双手重复着按压动作。约10多分钟后,专业医护人员赶到了现场。

  掌握急救知识非常重要

  “之前培训的时候没想到会遇上这种情况。”李琰说。当时只是考虑多了解一些急救知识,万一家中老人有需要,或者遇到一些重大赛事可以当志愿者。比起训练时使用的模拟人,李琰坦言,在面对真实的突发状况时有些紧张,“当时也没有多想,就觉得既然学到的知识能救人,那就应该站出来”。

  作为一名提供专业院前急救培训技能的老师,楼旭锋告诉记者,根据相关统计,我国每年死于心脏骤停的人数约50万人,几乎每分钟就有1人死亡,在救护车赶到之前,民众的CPR/AED急救其实是非常重要的。

  “市民自救的重要性绝不亚于入院抢救。”市医疗急救中心办公室主任钱文雄道出了相同的观点。他告诉记者,从呼救开始到救护车来,平均反应时间为12分钟,而黄金抢救时间一般为4分钟。在他看来,市民自救互救、院前急救、院内抢救,这三环应该环环相扣,“尤其是心跳骤停、出血、呼吸道堵塞之类的,短时间内会影响生命体征,自救互救就更重要了”。

  除了专业,还需要勇气

  尽管自救互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现实生活中,情况并不乐观。在采访中,记者随机进行了微调查,其中约9成市民表示“只在电视里看到过所谓的急救,对于具体的救援知识、步骤不是很清楚”。

  而楼旭锋直言:“像李琰这样受过培训后勇敢站出来的,确实不容易”。他表示,在这两年培训的近500名学员中,遇到突发状况且又出手提供急救的不到10人。

  楼旭锋表示,一些简单的急救培训门槛不高,只要一两天就能学会,愿意学习及掌握这门技能的人却不多,类似突发事件提醒人们急救培训需要加大普及力度,多一些人掌握,也许就能在关键时刻挽回一条生命。而在美国的许多地方,警察、消防员、公车司机、校车司机等都需要经过CPR培训后才能入职;在公共场所最方便的地方,都有AED。通过政府、医院、急救系统、工厂、商店、学校等多方共同努力,依靠非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参与培训,美国的现场CPR成功率已经接近70%。

  而且,楼旭锋说自己在上课时常常需要面对这样的疑问:“万一没救活,怎么办?”“急救过程中突发了其他状况,要承担责任吗?”

  记者了解到,申城目前已经通过并实施了被誉为“好人法”的《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其中明确“紧急现场救护将受到法律保护”。在配置有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急救器械的场所,经过培训的人员可以使用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急救器械进行紧急现场救护。条例强调,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对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我有急救证,请让我来帮助你!”随着相关配套制度体系的完善及民众急救知识的普及,在遇到突发情况时,我们身边能有越来越多像李琰这样的好心人站出来提供紧急救助。因为,当我们面对的是一场与生命赛跑的比赛时,除了专业,真的需要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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