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 浦东打造“三全工程”
人民网上海4月27日电 (记者孙小静)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浦东新区“三全工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有效解决企业和市民“办事难、办事繁、效率底”的问题,上海浦东新区着力打造企业市场准入“全网通办”、个人社区事务“全区通办”、政府政务信息“全域共享”的“三全工程”建设,努力开创开放、协同、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新局面。
这是浦东新区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要求推出的第一个重要举措。
企业市场准入“全网通办”把以往企业必须上门面对面才能完成的审批服务,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有机融合,让政府的审批服务插上互联网的翅膀,为企业提供“网上全程一次办成、网上申报只跑一次”的高度集成的办事服务。
年初浦东梳理汇总企业登记、金融贸易、食品药品、卫生、文化、新闻出版、治安管理、环境保护、建设交通、人力资源、农业等14个部门业务,涉及企业市场准入要求办理的营业执照及各类许可证共104个区级事权的审批事项,通过新区网上政务大厅(http://zwdtpd.sh.gov.cn)提供全网通办服务。其中,74个事项实现“网上全程一次办成”,30个事项实现“网上申报只跑一次”。通过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结合书面申请材料和证照文书快递递送方式,实现申请企业足不出户就能办完事、办成事。
“全网通办”自4月11日进入试运行至今,在全网通办审批系统流转和办结发证的申请办件240余件,运行情况良好。其中,酒类专卖可以实现网上全程无纸化操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证)、各类企业和分支机构设立(新设)可以实现全程网上办理。
在此基础上,今天正式启动企业市场准入“全网通办”,这是浦东新区政府建设开放、创新、高品质浦东的新举措,一方面巩固了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成果,让市场准入的门槛更低;另一方面创新了政府服务方式,为企业提供了更便利的渠道服务,力求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路。
个人社区事务“全区通办”是为满足广大市民就近办理个人事务需要推出的一项便捷举措。针对浦东新区区域广、人口多、户籍地和居住地分离较多的情况,今年在社区事务受理信息系统改造升级的基础上,依托统一的网上社区事务受理平台和标准化办理流程,针对170项个人社区事务,年内全面实现以往必须在户籍地办理模式向就近办理的“全区通办”模式转变。无论居住在哪里,户籍在哪里,工作在哪里,新区的每个市民都可选择在任何一家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自己的个人事务,享受便捷、透明、亲和的服务。
政府政务信息“全域共享”是为有力支撑以上两项举措,打破政府内部“跨层级资源集成难、跨部门信息共享难、跨领域业务协同难”的“三跨难”现象,依托新区现有“政务云”体系,通过和国家部委驻区单位、市级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着力推进本区域政务信息“跨领域、跨层级、跨部门”的“全域共享”目标。今年重点围绕政务云数据中心建设升级,以综合监管平台的“双告知、双反馈、双跟踪、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环节、企业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建设、重点金融监管领域风险防范、搭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平台等几个方面为切入点,以全员协同为路径、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形成重点突出、由点及面的政府政务信息“全域共享”的全新格局。
按照计划,浦东拟在3年内全面实现新区政务信息资源全域共享。今年4月至6月为编制方案阶段,6月至12月为启动试点阶段,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为全面推广阶段。同时,上半年还将启动企业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建设、重点金融监管领域风险防范等重点领域试点工作,力争四季度实现实质性突破。
今天的发布会之后,还举行了企业市场准入“全网通办”启动仪式,上海市委常委、浦东新区区委书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主任翁祖亮,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浦东新区区委副书记、区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杭迎伟等出席了仪式。该仪式的举行,标志着企业市场准入“全网通办”在浦东新区正式启动运行。
附录:企业市场准入全网通办事项(共104项)
1 出版物网上发行的备案
2 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不含文件、票据、保密印刷)
3 设立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的许可
4 设立文物商店的审批
5 设立文艺表演团体许可
6 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备案
7 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国内)许可
8 设立艺术品经营单位的备案
9 设立营业性电影放映单位许可(不含外商投资电影院)
10 设立营业性交谊舞厅、歌舞厅、迪斯科舞厅许可
11 设立营业性卡拉ok包房(含餐饮卡拉ok包房)许可
12 设立营业性卡拉ok厅(含餐饮卡拉ok厅)许可
13 设立营业性游乐场许可
14 设立营业性游艺机房许可
15 印刷经营者兼营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不含文件、票据、保密印刷)
16 营业性棋牌室、包房(含涉外)备案
17 营业性游戏机房变更许可
18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19 第三类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第三方物流除外)
20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
21 第一类医疗器械委托生产备案
22 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营业的许可(含非股份制内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营业的许可:银行、证券、保险公司及其上海一级分支机构;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新办企业)
23 上海市工业化豆芽生产企业备案
24 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
25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复原乳生产液态奶备案
26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证核发
27 食品生产许可(除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外)
28 广告发布登记
29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
30 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审批
31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
32 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的注销
33 对采集、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许可(除属于国家林业局审批的项目外,其余下放)
34 对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的许可(除属于国家林业局审批的项目外,其余下放)
35 核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36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批
37 动物诊疗许可证
38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39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批
40 兽药经营许可证审批
41 农药广告审查
42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审批
43 融资担保公司的设立、变更
44 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变更
45 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46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47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二级(不含)以下客运站)
48 对建筑企业资质申请、升级、增项、变更的许可
49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
50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含港口岸线临时使用审批、改变港口岸线使用人、使用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审批)
51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52 内河港口经营许可
53 区域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核发
54 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乙级许可资质审定
55 核发《上海市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
56 上海市特种行业许可(典当业)
57 上海市特种行业许可(公章刻制)
58 核发内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59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60 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筹备设立)
61 中外合作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筹建)
62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含新证、变更、补证、注销、符合、延续)
63 健康相关产品生产能力审核
64 现制现售水经营单位卫生许可(注册地址和实验室地址均在浦东新区的由浦东卫生计生委审批)
65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生产场所在浦东新区的由浦东卫生计生委审批)
66 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资格认定(按照全市统一规划、标准及额度要求委托下放)
67 核发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
68 核发粮食收购许可证
69 拍卖业务许可
70 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71 外商投资企业解散备案
72 核发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
73 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74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
1 境外投资企业备案(委托下放)
2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含增资、减资、经营范围、股权转让、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经营年限、投资方名称、分支机构、出资方式、组织机构、股权质押、合同和章程条款事项变更)
3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含外资并购)
4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按照商务部额度管理要求委托下放)
5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6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7 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8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注册在市里的企业除外)
9 非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格许可(除注册在市里的企业外)
10 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11 生鲜乳准运证明
12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
13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14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登记
15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含外资企业集团登记)
16 无字号的企业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17 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重新认证
18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审批
19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省级发证产品的受理)
20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
21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许可
22上海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审批--生活垃圾清扫(陆域)
23上海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审批--生活垃圾清扫(水域)
24 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正式设立)
25 中外合作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正式开业)
26 管道分质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27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除三级医院外)
28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29 对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
30 申领《清真食品》标志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