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碧水源)早间发布澄清公告称,大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南赵扶渗坑治理工作情况的说明》一文中提到的“碧水源”公司非本公司。该文中所提的参与治理化肥厂渗坑、与南赵扶镇政府签订《补充合同》的“碧水源”及与大城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诉讼判决所指的“碧水源”均与本公司及其所有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无任何关系。
前日,一环保微信公众号发布《华北地区发现170000平方米超级工业污水渗坑》的图文报道引发大众关注。该文称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及天津静海区存在多处“超级”工业污水渗坑,面积最大一处达17万平方米。
据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官方微博昨日的消息,环保部分别与天津市政府、河北省政府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现场调查,初步查明廊坊市大城县渗坑污染问题基本属实。环保部表示将对相关渗坑污染问题挂牌督办。
大城县人民政府网站19日发布的《关于南赵扶渗坑治理工作情况的说明》提到,“大城县人民政府2014年3月,经过调查比较,选定碧水源公司对化肥厂渗坑进行治理,由于技术等原因,第一次治理未达到要求。于2014年10月到2016年6月,南赵扶镇又分两次与碧水源公司签订《补充合同》,该公司均未达到治理要求。2016年9月将碧水源公司起诉至大城县人民法院。法院做出判决:一是解除南赵扶镇政府与碧水源公司签订的合同;二是碧水源公司赔偿南赵扶镇政府经济损失。”
上市公司碧水源(300070.sz)公告中表示,本公司及其所有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均未与大城县政府就污水处理达成合作或受托关系,截至目前本公司及其所有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均未在大城县有任何业务往来。本公司及其所有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均未在大城县发生任何诉讼。
碧水源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调查发现,涉事的“碧水源”是一家在河北地区抢注同名商标的公司,全名是“廊坊市碧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北京碧水源毫无关系。
记者在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显示,“廊坊市碧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9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
上市公司碧水源2016年年报显示,该公司在廊坊的子公司全称为廊坊市碧水源再生水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是城镇污水处理及水资源再生利用;污水处理设备销售。工商登记系统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29日,法定代表人干颖浩,注册资本3028.98万人民币。
A股二级市场上,截至发稿时,碧水源股价现报21.40元,跌幅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