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4月12日电(记者叶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12日向上海市反馈督察情况。督察组指出,上海市环境保护工作总体走在全国前列,但生态环境质量依然是影响城市整体发展的一个突出短板,与市民日益增长的环境需求和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目标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上海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督查结果显示,上海市环境保护投入占GDP比重连续多年保持在3%左右,近3年累计淘汰2540项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产能,加强钢铁、石化等产业产能压减。2015年以来,上海市28个区块共整治污染源2059处,关闭淘汰企业6033家。上海推进1200余家重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黄标车淘汰和港口船舶低排放控制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上海在全国率先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并取得较好效果。
按照边督边改要求,上海市严查严处群众投诉的环境案件,并向社会公开。截至2017年2月底,督察组交办的1893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全部办结,责令整改895家,立案处罚926家,罚款金额6211万元,拘留17人,约谈545人,问责56人。
对于上海市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督察组指出,一是部分环保工作放松要求、降低标准。上海市生活垃圾应于2015年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处理能力达到3.34万吨/日,但上海市截至督察时实际处理能力仅为2.4万吨/日,缺口较大,导致垃圾非法倾倒事件频发,生活垃圾违规处置问题突出。
二是在水环境治理方面攻坚克难不够。2016年,上海市259个市级考核地表水监测断面中,有88个断面为劣Ⅴ类,占比为34%。上海市中心城区雨污混接导致每天约20万吨污水直排;中心城区雨污合流泵站平均每日放江量达97万吨。雨污混接、泵站放江对中心城区河道和长江口水质造成较大影响。此外,上海市污泥处置能力建设推进缓慢。
三是有关部门执法监管偏软偏弱。上海市水务部门有法不依、处罚不严,导致一些工业企业超标纳管问题长期存在。部分地区对非诉执行案件,尚未形成环保、工商、供水、供电等部门单位配合人民法院落实强制措施的有效机制,导致2013年以来上海市约800个被责令停止生产的企业未完成整改但依然正常生产。上海市现有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73家,其中32家未经环评审批。
督察组强调,上海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