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费者组织支持诉讼 维权“长”出新模式

2017-03-15 08:17:59|来源:新华社|编辑:陆晟琦 |责编:刘征宇

  新华社记者周蕊

  购买预付卡后迟迟不履行承诺,消费者找上门念起“拖字经”,公开约谈直言“有本事去法院告我”,伴随着上海消费者组织支持的消费集体诉讼获胜,面对法院要求退还健身预付会籍费的判决,“老赖”终于败下阵来。

  承诺泳池迟迟不兑现“老赖”健身会所被约谈

  散发的宣传单上大幅描述即将投入使用的豪华泳池,还附上了经常游泳对身体的种种益处,开业前就开始吸收会员收取健身年费,泳池迟迟不开还不肯退款,甚至还在消保委的公开约谈上当众称“有本事去法院告我”,这样的“老赖”健身会所让20多名“中套”的消费者焦虑不已。

  去年6月起,上海市消保委接到20多名消费者投诉,反映上海新奥体育健身发展有限公司(黑骏马健身长宁店)以“豪华泳池”为卖点,在会所还未开业的时候就开始推销健身卡,但会所开业后,泳池却迟迟不开,消费者催问时,黑骏马健身长宁店便采用“拖字经”。

  2016年8月和10月,上海市长宁区多部门和上海市消保委两度约谈上海新奥体育健身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超。约谈现场,郑超坚称自己已经建造好了泳池,“只是还没有投入使用”,更叫来游泳池的施工方“垫背”,声称是施工方的疏忽导致原本应由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体育部门颁发的对外开放证和高危许可证、室内游泳场所还应由消防部门通过审批等资质一概不具备。郑超说:“想要退款肯定是不可能的,最多可以免费延长健身卡的使用期限,不然你就去法院告我。”

  “魔”高一尺,道更要高一丈

  在我国个体消费诉讼面临诉讼难、诉讼贵、诉讼累的现实困境下,无良商家敢于说出“有本事去法院告我”,企图钻法规的空子,也许会吓跑个体的消费者,却吓不走消保委支持的消费集体诉讼。消保委组织的专业公益律师团队,免费为消费者提供专业的服务,终于让“老赖”败下阵来。

  上海市消保委认为,黑骏马健身长宁店未尽到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的服务信息的法定义务,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未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履行义务,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引发消费纠纷后,对消费者要求退还服务费用的诉求久拖不决、无理拒绝,侵害了消费者的求偿权;有必要采取法律手段纠正黑骏马健身长宁店的侵权行为。

  2016年11月16日,上海市消保委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指派两名公益律师为消费者的代理人,支持消费者向长宁区人民法院提起了集体诉讼。

  经法院去年11月22日、12月21日两次传唤,被告上海新奥体育健身发展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法院审理后认为,无论是消费者与被告签订的会籍合同,还是被告的服务承诺、店面招牌、广告宣传单等,均突出并重点宣传了游泳服务项目,可以据此认定游泳项目是原、被告之间服务合同的主要义务。同时,被告明知游泳项目应当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但始终未向体育部门申请,对无法按约提供游泳服务负有过错。

  2016年12月30日,法院依据合同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判令原、被告双方订立的《会籍合同》于2016年11月22日解除,被告全额返还原告预付会籍费,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在为第一批7名消费者提起集体诉讼获得成功后,消保委今年2月再度为第二批11名消费者提起诉讼。经过长宁区法院调解,诉讼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法院随后出具了调解书,要求黑骏马承担诉讼费用,黑骏马同时承诺全额退还消费者预付的费用。

  新消费新维权也要新观念

  目前,第一批消费者已经全部拿到退款,第二批消费者预计将在本月内收到退款,消保委总计为18名消费者挽回近10万元的损失。

  “非常感激!非常感谢!真的谢谢消保委和律师!”家住长宁区的王女士拿到退赔的2800多元,一连说了三句谢谢。

  王女士是在消保委帮助下获得黑骏马退款的18名消费者中的一名。去年夏天,冲着游泳池和汗蒸项目被“忽悠”办卡的她,发现游泳池无法正常开放、汗蒸项目虽然开启但温度不够无法达到效果后,连续几次前往健身会所试图退款都未成功。

  在采访中,记者注意到一个细节,这场由消保委支持的集体诉讼,从律师的雇佣到庭审和调解环节等,全部无须消费者亲自到场,消费者只需带着凭证前往消保委提供材料和前往领取赔款两个动作;从第一批消费者集体诉讼开庭到收到退款全程只有两个月时间。

  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助理、法研部主任汪鸫说:“截至目前,消费维权机构支持的集体诉讼仅有上海消保委和中消协两例,如何充分利用这种创新的维权模式,让消费者转变心态,不再怵于诉讼、敢于诉讼,还需要更多的探索经验和好的宣传。”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