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粤三大服务贸易核心区即将打造

2017-03-14 13:35:30|来源:东方网|编辑:陆晟琦 |责编:刘征宇

  据《劳动报》报道:记者昨天获悉,商务部等13部门日前印发了《服务贸易发展“十三五”规划》。根据规划,我国将打造北京、上海、广东服务贸易核心区和环渤海、长三角、泛珠三角服务贸易集聚圈。

  规划提出,打造北京服务贸易核心区,以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为契机,努力探索适应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体制机制,培育“北京服务”世界品牌,带动京津冀服务贸易协同发展;打造上海服务贸易核心区,支持上海建设面向全球的服务贸易中心城市,加快上海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对接高标准国际贸易投资规则,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促进服务业各领域双向投资;打造广东服务贸易核心区,以广州、深圳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建设为重要抓手,发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平台优势,深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提升广东对区域服务贸易发展的辐射带动力。

  与此同时,规划提出打造环渤海、长三角、泛珠三角服务贸易集聚圈。环渤海服务贸易集聚圈建设上,增强北京服务贸易核心区对京津冀区域服务贸易交流合作的带动作用。推进天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建设,加快济南、青岛、威海对日、韩服务贸易投资合作,吸引文化贸易、技术贸易、运输、旅游、教育、医疗保健、生态环保、环境服务、服务外包等领域的国际国内服务贸易资源在环渤海及其周边集聚,提升区域服务贸易国际化水平。

  长三角服务贸易集聚圈方面,将充分发挥上海服务贸易核心区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江苏南京(江北新区)、苏州以及浙江杭州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先行先试,完善物流运输、旅游、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信息服务、文化贸易、技术贸易、服务外包、中医药服务等优势领域在长三角发展布局,促进长三角中心城市区域联动、协同发展,带动长三角地区全面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扩大长三角服务贸易集聚效应。

  打造泛珠三角服务贸易集聚圈。突出广东服务贸易核心区与港澳服务贸易合作的定位,促进穗港澳之间资金、信息和人员的便捷流动,推动专业服务、金融服务、文化贸易、研发设计、服务外包等领域服务贸易资源向广东及其周边地区集聚,努力把泛珠三角建设成为引领华南、携手港澳、辐射东南亚、面向全球的服务贸易发展高地和综合服务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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