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浙皖四地法院在沪签订“协助协议” 将围绕26条措施加强合作

2018-11-29 11:27:51|来源:东方网|编辑:彭丽 |责编:刘征宇

  11月28日,第十届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司法协作工作会议在上海崇明举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晓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褚红军出席并作了交流发言。会上,四地高院院长签署了《关于全面加强长江三角洲地区人民法院司法协助交流工作的协议》。

沪苏浙皖四地法院在沪签订“协助协议” 将围绕26条措施加强合作

  近年来,为推进更高质量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建设,沪苏浙皖四地法院付出了不懈努力。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更高质量法治长三角建设”主题,李占国介绍了浙江法院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全力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经验做法;董开军分享了安徽法院“加强区域执行协作,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践探索;刘晓云介绍了上海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做法,包括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保护知识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保护诚实守信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企业家的胜诉权益等;褚红军介绍了江苏法院强化组织部署、强化重大案件审理、强化能力建设等工作。

  会上,四地高院院长签署了《关于全面加强长江三角洲地区人民法院司法协助交流工作的协议》。协议围绕强化重大案事件防范处置合作机制建设、深化司法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建设、加强跨区域司法服务协作机制建设、探索创新跨区域司法大数据应用工作机制、建立促进法律适用统一的互动交流机制、建立司法体制改革深度合作工作机制、建立人才培养交流合作机制、加强区域服务保障大局经验交流合作机制等提出了8个方面26条任务措施,为推进更高质量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建设,实现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据悉,这26条任务措施具体包括加强跨区域重大刑事案件联合防范协作,加强食品药品、环境污染、海事海商、知识产权、金融等案件联动协作,深化落实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监督、警示、惩戒机制,推动信息化查控及协助执行网络的无缝衔接,推动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构建区域全覆盖、操作规则明确的委托送达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推广应用,打造“智慧法院”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加强适法统一问题的协调研判,建立司法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司法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区域法院人才库和专兼职师资队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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