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在西岸,从舞台延伸到生活场景 原创舞台剧《天生傲骨》拉开首届“自在春天艺术节”序幕
作为“自在春天艺术节”的开幕演出,全新舞台剧《天生傲骨》将连演7场。(演出方供图)
3月7日晚,知名音乐人阿朵编导首秀、原创舞台剧《天生傲骨》在上海西岸大剧院开启全国巡演的首站,就此拉开首届“自在春天艺术节”的序幕。今年3月起至6月,“自在春天艺术节”将在这里呈现来自超过30个艺术团体的100余场演出与公共艺术活动,种类涵盖舞台剧、音乐会、现代舞、亲子剧、芭蕾舞、民乐和脱口秀等。
在上海徐汇西岸,传统剧场的边界被打破,艺术可以从舞台延伸至生活场景。“在剧场空间,公众不仅可以看到好戏,还能欣赏展览和装置艺术。剧院大堂、三楼‘在水长廊’等将逐步对公众开放,公共空间则引入公益的艺术工作坊和品牌文化活动。在不久的将来,剧院还会提供宠物友好的服务,欢迎大家带着‘毛孩子’一起来。”上海西岸大剧院总经理张笑丁说,“在‘自在春天艺术节’的场域,艺术不只是观赏,而是每个人参与共创的生活提案。”
这里就是上海的“阿那亚”
“我老早就买了3月8日《天生傲骨》的票,作为送给自己和闺蜜的节日礼物。”最近,Cici瞄上了沪上最新的文化地标——西岸大剧院,安排来一场干货满满的Citywalk。“从北往南,可以一路打卡日晖港桥、星美术馆、龙美术馆(西馆),再到西岸美术馆、油罐艺术中心、西岸穹顶艺术中心……沿途可以喝杯咖啡,晒晒太阳,欣赏无敌江景。晚上去看阿朵的新剧,演出结束后去西岸梦中心喝杯啤酒。对文艺青年来说,这里就是上海的‘阿那亚’!”
坐落于徐汇滨江,西岸大剧院毗邻西岸梦中心、西岸穹顶艺术中心、油罐艺术中心和西岸美术馆,连成一串闪耀浦江的艺术明珠。“西岸沿江岸线从美术馆大道到剧场群落,历经前后15年的打造,此刻的西岸大剧院就是那片最璀璨的拼图。”在徐汇区文化旅游局局长伍彦心眼中,西岸大剧院不仅是表演艺术场所,也是上海乃至全球科技文化艺术交流的重要平台,年初以来已举办了多场国际性活动。“对市民而言,这里更是一个沉浸式的具有多元功能的开放公共空间,无论是欣赏一场精彩的演出,还是在江边享受落日余晖,抑或是带着‘毛孩子’在周边漫步,每个人都能感受到剧场与城市生活的紧密互动、艺术与生活的无缝连接。”
古老非遗与先锋艺术展开对话
结合美轮美奂的艺术体验与潮流轻松的滨水生活方式,西岸大剧院将打造集观剧、社交与休闲于一体的公共艺术空间。“对于很多上海市民来说,春天是到西岸赏樱花、看展览的好时节,今后这里还有好戏连台。‘自在春天艺术节’只是一个开始,未来西岸的文化艺术板块将增添更多表演艺术内容,丰富大众的生活休闲方式。”上海西岸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蔡彭菲说。
作为“自在春天艺术节”的开幕演出,全新舞台剧《天生傲骨》将连演七场。作品融入了震撼人心的原生态民族吟唱和传统乐器,将龙仙娥、央格里、田剑英等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请上舞台,共同完成表演。主创团队采用沉浸声场技术,配以瑰丽独特的服饰妆造和丰富多元的音乐演绎,营造出身临其境的视听体验。
古老非遗与先锋艺术展开对话,绽放璀璨的艺术火花。舞台上,非遗芦笙与电子音乐碰撞,藏在大山深处的“土地记忆”通过一首首方言唱段穿透剧场,让每一个“飘”在大都市的孤独者,都踏上找回内心的路。“有人问我,花八年时间打造一部剧,收益比不上开几场演唱会或者上综艺,值得吗?”阿朵说,“我们所有创作者都有一个梦想,希望把非遗的魅力带到现代的生活中。”(解放日报记者 宣晶 见习记者 臧韵杰)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