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陈海波委员:“体制外”文艺人才职称评审应有创新
去年,陈海波委员的提案《关于培养上海城市艺术文化吸引力的建议》曾荣获市政协2017年优秀提案奖,当时他在提案中建议:“政府当给予体制外自由职业艺术家更多的重视,为其搭建平台,这样的聚力对上海来说将引入了不可估量的文化的创造力。”去年十月,他负责筹划的在中华艺术宫举办“海上新力量·喜迎十九大”上海自由职业艺术家主题艺术展成为近年来“体制外”艺术力量的一次饕餮盛会。那么平台有了,如何更好地让这群“体制外”的文化艺术人得到认可,享受到与体制内同行同等的待遇呢?今年,陈海波委员也带来了自己的建议。
图片说明:陈海波委员
陈海波认为,目前之所以产生体制内外职称评定的不平衡,主要有两点问题:适用法律陈旧与各地规定不统一。目前,文化部职称评审工作以2006年颁布施行的《文化部职改办关于改进和完善职称评审工作的若干意见》为依据。但该《意见》中关于身份、人事等诸多限制性参评条件,实质上阻断了“体制外”文化艺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渠道。并且,各地职称考评在开放职业类别、参与申报流程等方面也都各不相同。政策规定的不统一,导致从事相同工作的人才因工作地域的不同,在机会、规则等方面的不平等,限制了人才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
“我们现有的职称评价体系,是在参照前苏联和西方模式基础上建立的。我们需要建立中国特色的文艺人才评价体系。虽然目前评价体系已开始有所调整,但仍无法科学、全面、合理地反映中国传统文化艺术的特点和人才培养模式。这会导致一些艺术院校的年轻学者、学生以及民间艺人,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不自信甚至轻视。”陈海波指出。
对此,陈海波建议:在“体制外”文艺人才职称评审方面进行大胆创新。一是进一步畅通各类人才职称申报渠道。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体制、人事关系等制约;二是鼓励各级文化主管部门、文联为“体制外”文艺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提供“组织”支持,防止他们因信息不对称、渠道不畅通等原因,无法及时、有效地参与职称评审;三是建立特殊特艺人才职称认定机制。对于在特殊领域、特殊岗位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特殊技艺技能的网络安全员、工匠人才、民间艺人、盲人按摩师等特殊特艺人才,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职称评价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