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是全社会关注的大事。根据近年校园周边交通事故特特点以及现场踏勘排摸,公安交警部门发现本市部分学校周边存在机动车闯红灯、超速、不礼让等交通违法行为。值此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针对深入一线现场调研指导中发现的问题,决定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区域开展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旨在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道路及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守护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事前预防检查校车安全
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积极加强与教育、学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组织学校对学生日常通勤方式、乘坐交通工具开展全面排摸,发现驾驶机动车超员搭载学生、货车载人、驾驶电动自行车载2名以上(含)人员、驾驶电动三轮车违规上道路行驶、家长和学生驾乘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的,立即告知家长相关安全风险,并督促改正。同时,组织交警全面清查校车使用许可、安全技术检验及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配备,审查校车驾驶人驾驶证审验、交通违法、事故责任等情况,严禁校车“带病”上路,严防不合格车辆和人员提供校车服务。重点关注上下学时段频繁在学校周边出现的面包车、商务车等客车,对存在超员违法或非法营运嫌疑的,实施精准打击。
严查严处致祸违法
紧盯学生上下学及暑期集中返校等重点时段,聚焦学校门口、周边区域及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通行集中的重点路段,各交警支队会同属地派出所加强巡逻管控和执勤执法。每周不定期开展规模不一的集中整治行动,结合“电子警察”手段,严查严处校车未取得许可、不按审核路线行驶,机动车超员、不礼让行人,货车载人,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逆向行驶、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电动三轮车违规上道路行驶及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对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涉嫌非法营运的,及时移交交通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对于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车辆驾驶人及管理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细致排查消除隐患
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积极联手相关部门,全面排查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特别是学校门口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人行设施、分隔设施、停车设施等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标准、设置是否规范,发现存在问题的立即进行整改。其中,对学校门口上下学时段容易出现家长学生聚集且人车交织混行的区域,道路有条件的,通过增设隔离设施等措施,实现人车分离。对学校门口范围内人行横道线等标线淡化、缺失的,及时进行复线、增补。
紧密协作形成合力
建立健全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对于校车存在多次致祸违法、违法未处理情况的,公安交警将及时抄告校车企业和使用学校限期整改。对于涉及租用非专用校车、注册登记为校车但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车辆接送学生的,公安交警将抄告教育行政部门立即取缔。同时,根据辖区实际,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志愿者、民警辅警等人员组成的“校家警”护学模式,加强上下学时段学生出行引导、秩序维护及交通违法劝阻,并推动共享学校周边停车资源,开辟远端停车场,向外围疏解接送学生停车需求。同时,根据校园门口道路实际情况,试点推行在学校门口设置专用接送通道、实施车辆即停即走、引导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场接送等措施,避免车辆长时间在学校门口停留。
宣传强化安全提示
各区交警支队充分借助运用社会和学校宣传教育资源,结合“小手牵大手”行动,联合学校定期在班级 QQ群、微信家长群开展交通安全提示,广泛宣传学生步行、骑行、乘车交通安全知识。同时,根据城区、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和农村学校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和出行环境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知危险、会避险”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巩固提升学生、家长、教师、校车驾驶人安全守法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教育学生充分认识“黑校车”的安全隐患及危害,警示学生及监护人自觉抵制乘坐“黑校车”,拒绝乘坐和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多渠道引导全社会关注学生上下学安全,提升文明交通意识,共建共治共享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作者:薛宁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