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两个“百人团”引导垃圾分类

2019-06-06 14:03:05|来源:解放日报|编辑:刘征宇 |责编:李胜兰

  本报讯(记者 黄尖尖)早高峰刚过,延吉东路随处可见身穿绿色马甲的志愿者,他们是杨浦的垃圾分类“百人团”志愿者。昨天上午,杨浦区垃圾分类“百人”宣讲团、“百人”巡访团正式成立。今后每月5日,来自全区12个街道的志愿者将集体出动,倡导垃圾分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新老城区发展不平衡

  7月1日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居民能否完全适应新规则,杨浦垃圾分类“百人”巡访团团长陈伟民表达了自己的担忧,“杨浦从去年开始试点垃圾分类,起步较早,但老城区和新城区发展不平衡,新江湾城等新城区进度较快,老城区进度缓慢。”

  如何督促居民自觉做到垃圾分类?陈伟民表示,目前主要依靠小区里的生活垃圾分拣员。“比如江浦路街道的小区专门设计投放制度,在早晚垃圾集中投放时间,居委会组建志愿者队伍在投放点监督,其余时间则轮班在小区垃圾房蹲点督促,劝导居民对混装垃圾进行分类,亲手示范。”在这样的督导下,小区大部分居民目前已普遍做到自觉投放。

  然而在小区以外,杨浦还有众多集贸市场、公园等无分拣员值守的公共场所,巡访团员说这些都是巡访重点。“菜市场里有大量湿垃圾,但分类回收桶等配备却不完善,市民习惯用塑料袋装着湿垃圾一起丢,菜市场成为垃圾分类薄弱点。”

  志愿者每月集中行动

  杨浦区垃圾分类宣讲团和巡访团各有100名成员。其中巡访团由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和市民组成,将围绕《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法规内容,对杨浦区生活垃圾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分集中巡查和日常督查两种,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

  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超是“百人”宣讲团一员。在他看来,垃圾分类由原来的道德行为规范变成法律规范,这是最大转变。“过去对老百姓是教育性倡导,如今要上升到法律义务,《条例》第九章列明违反条例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条例》的解读,黄超指出,垃圾分类不仅针对个人,还有很大篇幅涉及企业主体。“如对餐饮业一次性餐具、快递行业的包装材料等,都有新的规定和限制,目的是从源头上实现垃圾减量。”

  昨天上午,100名宣讲团成员接受授旗,他们来自杨浦区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医院和社会组织,将在各自行业内,借助自身专业知识,围绕《条例》细则开展宣讲,提高各行各业对垃圾分类的认识。杨浦区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集中行动同时启动,来自12个街道的志愿者将在每月5日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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