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就执行到位2300万元 民企被拖欠工程款到账

2018-12-11 11:12:00|来源:东方网|编辑:彭丽 |责编:刘征宇

  装饰公司接了一单大活儿,没想到对方迟迟不肯付工程款导致企业经营困难。普陀法院仅用10天就将2300万元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帮助被拖欠工程款多年、已“奄奄一息”的民企“满血复活”。

  2012年4月,原告某装饰公司承包了被告某房产公司的商业广场外墙工程,工程内容为14栋楼房的石材幕墙工程。在实际履行过程中,被告不但多次变更图纸导致原告停工近七个月,而且始终未支付工程款及补偿款,原告遂起诉至上海普陀法院。

  上海普陀法院审理后于今年5月一审判决被告应向原告支付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2300万元。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今年11月初二审维持原判。因被告未履行生效判决相应义务,原告申请执行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据了解,被执行人企业运行良好、现金流充沛,而申请执行人系民营企业,现面临近百万元员工工资要发放、上千万元工程款及供应商原材料费需结算等急需用钱的迫切情况,财务压力巨大,一旦资金链断裂,可能产生连锁反应。结合该案涉及拖欠众多劳动者工资情况,当前又正值年终岁末,该案经执行风险预评估为敏感案件。

  经过审执部门充分沟通,执行法官还掌握了重要信息,该案在起诉前,法院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被执行人部分银行账户已做了保全,但保全金额仅几十万元。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又第一时间动用“总对总”查询机制,查明并迅速冻结了被执行人所有银行账户,总计冻结被执行人600余万元,导致其日常经营进出账目困难,为推进该案后续执行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总执行标的有2300余万元,余下1700万的执行款差价怎么办?执行法官黎金娣直接找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说明利害。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权衡再三,终于回心转意,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执行,并当场书面承诺全额支付所有款项。日前,2300万到了法院账户,黎法官即刻办好手续发还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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