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今日开出首张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罚单

2018-11-16 09:24:46|来源:新民晚报|编辑:彭丽 |责编:刘征宇

  11月15日上午,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向上海燊昌物流有限公司开具了3万元的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罚单。这是自2018年9月18日上海启用7处公路治超电子自动检测系统以来,执法部门根据该系统的24小时实时自动检测数据和抓拍照片形成的第一个行政处罚案例。

上海今日开出首张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罚单

图说:行政处罚决定书 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供图(下同)

  “你单位于2018年9月19日因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质量超过限定标准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本机关将对你单位处以罚款3万元。”上午9点,执法人员向上海燊昌物流有限公司授权代理人李先生宣读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相关内容。李先生表示对处理结果没有异议。执法人员依法向上海燊昌物流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8年9月18日晚,驾驶员刘某驾驶上海燊昌物流有限公司牌号为沪DE5406、沪H4215挂的车辆装载一车泥浆,由天山西路七莘路附近运往浦东新区林浦路某地。9月19日0时53分,车辆途径S20外环线K54+250(徐浦大桥附近),公路治超电子自动检测系统检测到该车辆车货总重为103.15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五轴汽车列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3吨,该车超限60.15吨,超限比例高达140%。市交通委执法总队根据检测信息对该车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展开了调查。11月8日,上海燊昌物流有限公司委托徐先生接受了执法部门的调查询问。经查明,上海燊昌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执法部门依法对上海燊昌物流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决定。

上海今日开出首张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罚单

图说:当事人签收罚单

  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介绍,上海治超已全面进入科技执法时代,该案是上海市第一个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查处的违法超限运输案例,是打造上海“智慧城市”道路上的重要一步,实现了本市治超执法以机器换人、减少人为干预、规范执法行为的目标。

  下一步,上海市交通执法部门将全面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和扩大公路治超电子自动检测系统在本市高速公路、市区两级道路、农村公路及重要道口节点的应用,分步搭建起全市治超科技防控网络。

  上海7处公路治超电子自动检测系统分别位于:

  亭枫公路 K85+910 (进沪方向) 、沪宜公路 K974+220(进沪方向)、沪太公路 K36+850(进沪方向)、浦星公路 K0+50(进沪方向)、外环线K47+750(主线内圈)、外环线K54+250(主线外圈)、外环线龙吴路上匝道(外圈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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