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位于源深体育中心的国际体育仲裁院上海听证中心再次开庭,上诉方是阿联酋迪拜阿赫利足球俱乐部,被诉方为上海上港足球俱乐部,双方就一名球员的租借纠纷展开辩论。
国际体育仲裁院上海听证中心成立于2012年,是在亚洲设立的首个听证机构。过去6年,国际体育仲裁院已在上海听证多起案件,如同一个体育法“大课堂”。每个不同类型案件,都让中国的法学家和体育从业者,对国际体育法律和规则有了新的认识。上海听证中心理事长陈一平介绍,上海听证中心成立至今已承接多例“重量级案件”,足球项目占了“大头”,如孔卡与广州恒大合同纠纷案、国际足联就“韩国球员姜秀一兴奋剂违规”状告韩国足协等。
足球项目为何纠纷多?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员吴炜指出,如今中国足球步入最热的阶段,随着大量资金涌入中超、中甲和中乙三个级别的联赛,法律纠纷也相应增多。究其原因,是中国俱乐部的法律意识没能跟上国际步伐。“通过听证中心这个平台,汇聚来自国际和国内的体育组织、法律机构、仲裁机构、高校的专家和权威人士,进行研究、探讨和交流。”陈一平表示,上海听证中心力争打造成国际体育仲裁院“办事处”、国内体育纠纷解决“服务商”、体育法律专业人才“汇聚地”,力争为解决国内体育纠纷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必备要素之一。”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刘晓红表示,在众多纠纷解决机制中,仲裁有其难以替代的优势:仲裁凭借其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一裁终局、强制执行、快速结案、成本低廉、解决方式灵活、审理不公开、广泛的国际性等诸多特点,受到越来越多市场主体的认同和接受。刘晓红认为,“仲裁是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下最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之一。”
上海正在加快建设国际体育赛事之都。国际体育仲裁院是国际体育界最权威的解决争端的机构,经过6年探索,国际体育仲裁院上海听证中心为亚洲地区国际体育纠纷的解决提供了便利,增强了中国体育发展的“软实力”,提升了上海体育的国际影响力。
成立于1984年、总部设于瑞士洛桑的国际体育仲裁法院(简称CAS),是判决涉及体育项目争议的国际仲裁机构。目前世界范围内CAS分设的审理中心,包括上海、阿布扎比和吉隆坡。受理范围包括所有承认国际体育仲裁院管辖的奥林匹克国际单项联合会以及世界反兴奋剂组织等。过去40年,中国体育有了飞速发展,但也存在很多不足,特别是在各种新的利益诉求、法律关系应运而生的情况下,法治建设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