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法院成立首日立案20件 总标的超10亿元

2018-08-22 08:50:10|来源:解放日报|编辑:彭丽 |责编:刘征宇

  原标题: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信息发布 成立首日立案20件,总标的超10亿元

  8月21日是上海金融法院成立后的首个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许,上海万众律师事务所律师董炤熠来到金融法院。在审核、确认相关材料后,上海金融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符望告诉董炤熠,对于他代理的这起案件,法院已正式立案。这是上海金融法院成立后受理的首起案件。

  据悉,这是一起证券公司起诉投资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件,诉讼标的额超1亿元,符合上海金融法院作为中级法院管辖案件标的数额标准。记者从上海金融法院了解到,成立首日,该院共收到诉讼材料21件,当场立案20件,受理案件标的总额超人民币10亿元。

  在昨天市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上海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红就金融法院案件管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做了详细介绍。上海金融法院管辖范围为上海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证券、期货、信托等金融民商事纠纷,以金融机构为债务人的破产纠纷,以上海市辖区内金融监管机构为被告的涉金融行政案件,以住所地在上海市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为被告或者第三人与其履行职责相关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等。上海金融法院审理对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判决、裁定提起的上诉案件。当事人对上海金融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裁定提起的上诉案件,由上海高院审理。

  目前上海金融法院仅受理金融民商事案件与涉金融行政案件,不受理刑事案件。因网络借贷引发的刑事案件,依据刑事诉讼法仍由其他法院管辖。上海金融法院实行以“案由为主、主体为辅”的管辖原则。当事人双方中一方是网络借贷平台的,属金融民商事案件;如当事人双方都是自然人,则属普通民事案件,不在上海金融法院管辖范围内。

  在机构设置上,上海金融法院按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组建,设立案庭、综合审判一庭、综合审判二庭、执行局、政治部(司法警察支队)、综合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等6个内设机构,院长1名、副院长2名。人员配备上,该院共有在编干警66名,其中入额法官28名,硕士学位以上的法官有26名,还有6人拥有博士学位。

  发布会上,上海高院还举行了上海金融法院官方网站上线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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