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人才高峰工程行动方案”

2018-03-27 10:09:08|来源:文汇报|编辑:彭丽 |责编:刘征宇

  原标题:上海出台“人才高峰工程行动方案” 七大创新突破,服务“高峰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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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李洁来源:上海人才高峰工程行动方案

  上海又推出了重磅人才新政。昨天召开的上海市人才发展大会宣布出台人才高峰工程行动方案,聚焦宇宙起源与天体观测、光子科学与技术等13个重点领域,集聚高峰人才,并为他们提供“量身定制,一人一策”的服务。

  整套行动方案干货满满,比如在工作机制方面,提出赋予高峰人才用人权、用财权、用物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内部机构设置权;在社会保障方面,许诺为高峰人才及其团队建立住房支持机制,实施落户绿色通道,优先申办中国国籍和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完善养老医疗保险待遇,等等。

  此次行动方案主要在七个方面进行了创新突破:

  第一,明确集聚造就高峰人才的重点领域。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战略目标,提出了13个上海有基础、有优势、能突破的重点领域,包括宇宙起源与天体观测、光子科学与技术、生命科学与生物医药、集成电路与计算科学、脑科学与人工智能、航空航天、船舶与海洋工程、量子科学、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物联网、大数据。

  第二,建立国际通行的遴选机制。坚持引进和培养并举、增量和存量并重,突出市场作用、同行评价,构建用人主体发现、国际同行认可、大数据测评的高峰人才遴选机制。支持对象应具备的核心条件是,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一般处于本领域全国前5名或国际前20名,或年富力强、活跃在创新创业一线,具有成长为世界级高峰人才的潜力。

  第三,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事业发展平台。重点是为高峰人才量身创设新型工作机构,不受行政级别、事业编制、岗位设置、工资总额限制。按需建设定制式实验室。优先保障充足便捷的科研场地。优先使用张江科学城布局的大科学装置。

  第四,实施国际通行的工作体制。重点突出国际通行做法,从八个方面构建一流软环境。一是实施高峰人才全权负责制。赋予高峰人才用人权、用财权、用物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内部机构设置权。

  二是实施外部中长期考核机制。对高峰人才及其团队采取外部第三方国际同行评估为主、用人单位年度自评为辅的评估考核模式。三是建立新型财务管理机制。对获得支持的高峰人才及其团队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建立国际通行的财务管理机制。四是建立新型学术出国审批机制,授予高峰人才学术出国自主权。五是建立行政助理制度,将高峰人才及其团队从行政事务中解放出来。六是支持高峰人才及其团队招收研究生、博士后。七是鼓励高峰人才及其团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以现金形式给予个人奖励的,探索按照偶然所得征收个税。八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开辟知识产权保护绿色通道。

  第五,健全高峰人才及其团队的社会保障。重点从七个方面提供系统保障,解除高峰人才及其团队的后顾之忧。一是建立住房支持机制。综合发挥用人单位、各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市级支持资金的多方作用,采取购房补贴、租房补贴、人才公寓等多种形式,系统解决在沪工作期间的长期稳定居住需求。二是实施落户绿色通道。高峰人才及其家属、核心团队成员及其家属可以直接办理本市户籍。三是优先申办中国国籍和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优先推荐高峰人才及其直系亲属、核心团队成员及其直系亲属申办加入、恢复中国国籍和获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四是完善养老医疗保险待遇。允许高峰人才及其核心团队成员使用支持资金购买商业养老和商业医疗保险。五是开辟结汇换汇绿色通道。允许高峰人才及其核心团队成员将在沪的薪酬收入、成果转化收益等合法收入汇至境外。六是健全交通出行保障机制。采取单位配置、市场租赁、交通补贴、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方式,保障高峰人才及其核心团队成员在沪工作期间的交通出行需求。七是保障配偶子女相关待遇。高峰人才及其核心团队成员的配偶,参照享受商业医疗保险待遇。优先保障高峰人才及其核心团队成员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就读需求。

  第六,建立“一事一议”的实施机制。发挥用人单位主体能动作用、地区党委和大口党委综合职能优势、市人才办牵头统筹作用和部市(院市)合作机制优势,共同推进人才高峰建设。

  第七,建立稳定长期的经费保障机制。设立人才高峰工程建设市级专项资金,优先保障高峰人才及其团队的事业发展费用和人员保障费用。

  同时,今年上海将研究出台人才安居、应届大学毕业生落户、超级博士后资助、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分类评价、杰出人才奖励等方面的针对性政策,大力营造众人青睐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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