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昨公布 初升高推行“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 中考满分750分,将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更多配套文件年内出台
备受关注的上海中考改革方案,“靴子”终于落地!3月22日,市教委正式发布《上海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除了考试科目和组织形式的变化外,上海“初升高”将推行“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中考满分也将由目前的630分改变为750分。
根据《实施意见》,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2年,初步建成具有上海特点、体现科学教育质量观,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为依据,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制度。从具体改革内容看,围绕“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三方面,将出台一系列改革措施。
首先,上海将实行初中毕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两考合一”,统一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考科目总计15门,将根据应用情况分别以等第和分数呈现。其中,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和体育与健身八科目为计分科目,其成绩在以分数呈现的同时,还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第;其他科目为非计分科目,其考试成绩仅以等第呈现,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
此次上海中考改革一大亮点是,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从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四方面对学生进行记录评价,并作为初中学生毕业的依据和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的主要考查内容。
对广大学生家长尤其是小学生家长来说,此次中考改革中备受关注的一点,是《实施意见》中提出的“优化招生录取办法”。据悉,目前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方式,今后将调整为三类,分别是: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三类。其中,全新实施的“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被教育界人士普遍认为“将进一步引导广大家长在孩子今后就读公办或民办学校的问题上做出理性选择”。
据悉,《实施意见》是根据国务院、教育部有关要求,经过两年多研究论证,在广泛听取各方代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上海实际制定的。
为确保本次中考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具体改革措施将分步实施。其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从2017年入学的六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改革从2018年入学的六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同时,上海还将在年内陆续出台有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的配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