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各区公布2018年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政策与细则
日前,上海市教委公布了《2018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上海实施公民办小学同步招生。公民办初中同时启动招生工作,政策与2017年保持一致。28日下午,上海2018年度各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正式公布。
据悉,同步招生主要包括统一入学信息登记、同步网上报名公办小学或民办小学、同步进行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和民办小学面谈等环节。
统一入学信息登记是指: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各区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并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www.shrxbm.cn)"学生照片上传"栏目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照片。
同步网上报名是指:符合入学条件适龄儿童家长,须在"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在线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5月3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同步进行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和民办小学面谈是指:5月19日-5月20日为本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也是民办小学面谈日。5月21日起,对公办小学第一批通过验证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入学告知信息,民办小学陆续发送录取确认信息。
如家长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面谈后录取的,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每个适龄儿童最多可报民办小学2个志愿、民办初中3个志愿;民办学校不得提前组织面向大班幼儿、小学毕业生的招生宣讲或变相遴选学生,须将面谈方案报所在区教育局备查,仅组织一轮面谈,面谈安排全程录音录像,严禁进行学科知识考试或测试,严禁对报名的学生家长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评、调研等活动,不得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作为录取依据或参考。民办学校违规招生,一经查实,由所在区教育局依法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并核减该校3年的招生计划数,取消3年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上海"入学报名系统"将于3月18日起向社会开放,为全市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以及各区招生工作提供便利服务。通过"入学报名系统",家长可了解市教委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政策问答、各区教育局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划片招生方案等,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等。"入学报名系统"继续与小学五年级学生学籍信息对接,4月2日-4月13日,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须在学生就读小学核对入学关键信息(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并填写家长手机号码(作为家长接收初中入学信息联系方式),获取初中入学信息核对表;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在4月13日前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
5月4日-5月6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含民办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报名成功后,须于5月13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本人近期照片,未上传照片的学生将不能参加民办学校面谈。
今年3月10日-3月31日,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4月14日-4月22日,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可以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其余时间不得安排面向非本校学生及其家长的校园开放活动。
本市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时间为4月21日-4月22日,特长生招生工作于4月29日完成。被录取为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生,不再安排民办初中或其他公办初中就读。
3月16日前各区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同时,做好新的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工作。继续加强违规举报和查处力度,明确市和各区监督举报电话,入学报名系统开辟实名"举报投诉"栏目。
2018年2月底,各区将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3月中旬,各区将公布公办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公办初中入学方式、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等具体信息,相关公办小学也将公布包括入学排序细则在内的招生入学通告(方案)。
相关时点表
2月28日前,各区公布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3月10日—3月31日,上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3月16日前,各区公布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具体事项,包括:公办小学招生划片范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学校、项目和计划;公办初中入学方式;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等,以及按规定须向社会公布的其他有关招生入学信息。
3月18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www.shrxbm.cn)开通。